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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9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2007年至今,我市累计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类资金已超过151亿元。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投资为73.86亿元,截至目前,今年共为全市33个项目、23950套保障性住房房源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558亩,实现了应保尽保。 中央要求今年22460套 青岛完成23950套 根据中央要求,年内全国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000万套。20 33个项目落实23950套保障房 已全开工 截至目前,我市已在33个项目中落实23950套保障性住房房源,并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50套、经济适用住房5900套、限价商品住房10000套,分别占房源总量的33%、25%、42%。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要求,全部项目已于6月底前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投资为73.86亿元,年初,我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确保用地及时供应。截至目前,今年共为全市33个项目、23950套保障性住房房源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558亩,实现了应保尽保。 六部门联动审核 申请保障房居民合格率91.5% 2010年我市出台实施了《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由国土房管、民政、公安、劳动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自实行联审制度以来,已审核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共23240户。其中,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21257户,占申请家庭总量的91.5%;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1983户,占申请家庭总量的8.5%。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审核、入围排序、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保障性住房公开配租、配售工作,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等单位和市民代表,对公开摇号全过程实施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通过主动申报和年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房保障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在规定时间内重点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跟踪年审,并根据年审结果及时调整保障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或清退。开发建设了以“地、楼、房、户、人”为数据结构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了市、区、街道信息化联动管理,房管、公安、民政、社保、公积金、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了住房保障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相关链接: 市国土房管局今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4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保障标准,将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月均610元调整至76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月均1277元调整至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月均1916元调整至2796元。 2011年,我市计划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9000套。预计至今年年底,市区累计有超过10000套保障性住房面向社会公开配租配售,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第二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与往年相比,今年住房保障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建设规模空前,今年开工建设的房源数量与上个规划期每年8000套相比,翻了一番还多。今年开工的2.39万套房源,接近于我市首个住房保障规划期三年(2.4万套)的建设总量。在区域分布上,根据全市七区统筹的工作部署和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各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分布情况,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进行布局。 供应规模持续加大,今年我市已经连续两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超过10000套。三是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除降低了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外,从今年开始,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全面实行七区统筹,扩大了保障区域; 制度创新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由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公共租赁住房土地出让方式上开拓创新,率先提出了“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的方式,规定凡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应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建比例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20%。同时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自有存量空闲工业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原用地性质可以保持不变,原为出让用地的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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