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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最美女孩刁娜获评“2011年度法治人物”

来源:烟台晚报 2011-12-05 13:34:40

    12月4日是中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在一套黄金时间推出大型专题晚会《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车流中救人的烟台“最美女孩”刁娜与杭州救助坠楼婴儿的“最美妈妈”吴菊萍等人,共同获得了2011年度法治人物之“2011最美中国人”称号。

    颁奖晚会上,组委会在给刁娜等人的颁奖辞中这样写道:他们的双手,托起岌岌可危的生命;他们的温暖,驱

散了袖手旁观的冷漠。2011最美中国人,以行动挽救良知,以诚信唤起爱心,以责任呼喊正义,成为构筑中国精神最耀眼的基石。

    龙口“最美女孩”刁娜,在下班途中看到被撞的女子王园园躺在马路上,为防止王园园再次被撞,她勇敢地冲进车流中,却被一辆车撞倒了,一条腿受重伤。更感人的是,刁娜与王园园在医院中成为了好姐妹。

    由于刁娜还在康复期内,没有出席当晚的颁奖典礼。节目组录制好的视频重现了刁娜车流中救人的场景。“我先打了120,但是要等车来的话,她说不定要被车压死了。”依然是朴实的话语,却感动了千千万万的观众,“我这条腿撞断了还能好,但人命没了就没了。”刁娜还在视频中,号召每一个人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

    晚会现场,主持人撒贝宁对远隔千里的刁娜送上了祝福,希望刁娜转告她的丈夫隋美正,有多少未婚男士在羡慕他娶到了一位好媳妇,“有这样的好媳妇在身边,你的一辈子该多安全啊。”

    央视《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节目已是举办以来的第11届。节目中,来自全国各地的观众及法律界人士济济一堂,回顾、盘点一年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大事,共同感受法治人物带来的震撼人心的力量。作为全国第一家刊发刁娜事迹的媒体,《烟台晚报》及《烟台晚报·今日龙口》先后挖掘出集中在刁娜身上的烟台好人品质,弘扬她“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时代精神,临危不惧、勇于挺身的思想境界,大爱无私、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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