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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对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许多人理解为是国家对社会保险的一次“扩容”。此前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只适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本次《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则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列入其中。 23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其实,威海的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早已启动,一直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并多次在全国、全省交流工作经验,得到部、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家住高区田和办事处西河北社区的林女士从怀孕开始,就享受到孕检费用个人零负担的实惠。图为昨天林女士和丈夫分享即将做父母的喜悦。 开源节流 发挥工伤基金效能 2003年,辽宁省集安市集安中盛实业公司作为外协队伍来到威海船厂工作。在得知我市可以为外协单位用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时,该公司负责人非常高兴,立即为128名短期工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他说,此前因为不能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起工伤事故让他在经济上吃了个大亏。 《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将工伤、生育保险首次写入法规。而据了解,这两项保险各地已经陆续开展,特别是在我市,围绕“保民生”,已探索并实施了一套适合威海实际情况的办法,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启动工伤保险工作以来,我们就通过‘开源’和‘节流’,打开了这两项工作的突破口,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3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说,“开源”就是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节流”就是通过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少基金的无为支出。 在“开源”方面,自2000年起,我市就允许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此后,《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出台,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已有11万多名农民工优先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数的六分之一。 2004年底,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不超过8人的用人单位可按“定员定额”的方式征收工伤保险费等政策,方便了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 “节流”则让职工治疗工伤更方便。去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威海市工伤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实施工伤保险费用定额管理,改变了工伤治疗费用完全由医院说了算的局面。在保证高效、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前提下,确保了基金效能的最大化。 据介绍,2001年,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仅18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417万元。经过10年的发展,截至今年10月,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62.82万人,收缴工伤保险基金1.16亿元,参保人数是10年前的3.5倍,按常住人口计算,我市平均每4个人就有1个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