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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青岛11月15日电 2011年,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针对该院涉及农村、农民权益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该院深入贯彻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整合建立了民行四项措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打造案件线索收集立体工作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对于公平正义地追求首先就是对效率地追求,为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线索,为农民排忧解难,该院民行科开辟线索立体工作模式,全方位畅通涉农民行案件申诉渠道。该院建立起以各村、镇、办事处律师事务所为站、以律师为媒介的宣传网络,同时积极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月活动,主动与各个乡镇政府联系,有计划性的在各个村镇进行民行检察法制宣传。将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办案流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申诉所需要的材料等整理成册,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通过各种方式将触角延伸到各个村落。 该院对从各渠道收集的涉农案源线索进行统一汇总、分类,建立案源评估机制。 开通咨询热线、设立咨询台,方便涉农申诉。涉农案件申诉人大多是农民,距离县城路途较远,交通不便、法律知识较少,在法律救济需求群体中处于弱势。即墨市人民检察院利用民生咨询热线电话这一平台,及时解答申诉群众存在的疑惑,指导帮助申诉群众完成申诉书的制作、申诉理由的陈述整理、申诉证据的提供等工作,尽量不让申诉人多跑一次腿,减少农民诉讼负担。 该院在检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案件咨询台,坚持热情、耐心地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源于农民朋友的咨询成本较高,随时抽调人员为农民申诉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做好疑难解答、说服化解等服务工作。 “1+1+1”,提高办案效率。牢记“农民的事情无小事、农村建设关系大局”的思想,在受理涉农案件时都是专人办理,加速办理,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办结案件。坚持办案“1+1+1”即“首办责任制” 加“全程负责制”加涉农案件受理、审查“第一时间”,凡是有利于大局、涉及“增长、三农、民生和稳定”的案件要求快办快结。 在“第一时间”做出结论,给当事人一个公道的说法,通过案件审查评议机制,力求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在审查抗诉阶段缩短时间,使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的得到维护。 坚持回访跟进问效,确保农民权益保护实际效果。涉农案件是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重点审查监督案件,当场答复的要求在一个月内进行回访,了解纠纷的后期解决情况。对于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纠纷,要深入了解情况,不属于民行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对正确的判决和裁定要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严格落实“谁接访、办案,谁息诉”的息诉工作责任制。要求办案人员掌握一定的办案技巧,用农民朋友通俗易懂的语言、富有人情味的沟通方式,做到释法讲理到位、耐心疏导到位、调解促和到位、帮弱解难到位。 对于提请抗诉的案件建立跟进问效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必须亲自下到乡村,及时关注监督案件的审理和改判情况,确保申诉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吕秀丽 鞠立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