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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对海鲜“情有独钟”,品种多,消费量大。但近几年来,一些无良商贩出于保鲜、增重等目的往海鲜里添加了工业用化学品、激素,加之长期以来海鲜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不少“问题海鲜”和“毒海鲜”流向了百姓的餐桌。 为了加强监管,今年8月,青岛将流通环节海鲜的监管职责明确给了市工商部门。市场上的海鲜管得怎样了?监管过程中还有什么困难?记者进行了调查。 还是没人管
据李经理介绍,他们酒店的海鲜产品主要是从南山市场进货。记者随后建议李经理向海鲜摊贩咨询有没有进货来源登记表或《入市农产品产地证明单》等相关证明,经她咨询后,南山市场的海鲜摊贩也没有相关证明。 记者随后前往南山市场、团岛早市、海泊河早市等市场调查,询问过的鱼贩回答均是 “没有啥证明单啊,也没有部门来检查。” 记者也采访了一位工商市北分局的执法人员,他告诉记者,“市场上的鲜活海鲜监管起来难度很大,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检验检疫标准。” 难道市场上的海鲜就这么“放任自流”?各类海鲜产品是如何从源头流通到消费者手中的?记者调查后发现,我市海鲜产品除来自日照、连云港等地之外,大多是由本地渔民海捕或在水产品生产基地养殖的,这些海鲜会先流向城阳等地的大型海货批发市场,然后海鲜批发商贩在那进货后,销往市内的各大超市、加工厂和集贸市场。市民一般会在这些地方选购海鲜,有一部分则被小鱼贩运往各个街道和早夜市上销售。 一位从业多年的鱼贩告诉记者,目前海鲜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类:一是鱼贩会使用“鲜虾灵”、“海水晶”等违禁药物让海鲜“保鲜”;二是为了增加鱼虾水分和重量,有人会在冰冻前用甲醛、火碱浸泡;三是为提高产量、减少染病率,有人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添加违禁药物等。“没人管,大家都是凭良心干活,”他说。 应该有人管 情况本不该如此。长期以来,海鲜的监管的确存在着监管责任不明的问题。然而,今年8月,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了海鲜进入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市工商局负责。 海鲜属于食用农产品,对于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尚无法明确界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这在全国都是难题,我市之所以把流通环节的海鲜交给工商局管理,就是学习借鉴了上海市的做法,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 他同时表示,“由于工商部门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相对薄弱,对海鲜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也离不开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这中间还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但必须尽快缩短这一过程,争取早见成效。” 采访中,一位市工商局内部人士也透露,工商部门对流通海鲜的监管存在两大困难,一是检测标准不明确。据他介绍,目前要判定海鲜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了添加剂尚无完善的检查标准,只能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而以往工商部门的职能里并没有食品检疫这一项,这次将流通环节海鲜监管划分过来,但工商部门并不掌握相关检验检疫标准。二是缺乏监管工具,海鲜的检验检疫需要工具,而目前工商部门缺少这些专业工具。 他表示,“标准不明确,又缺乏专业检测工具,所以目前工商部门能做的多是收到群众举报后,将海鲜送到海洋与渔业、商务、质监等部门进行检测,再依照他们的检测结果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销售不合格海产品违法行为。” 以后怎么管 监管存在一系列难题,这是客观事实,但不好管,并不代表就不管了。下一步市工商部门将用什么举措来加强流通环节海鲜的质量监管呢?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处处长严碧龙表示,为了维护好海产品市场交易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海产品,市工商局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在批发市场全面推行 “来源溯源制”;继续在零售市场推行“实名标注制”;加大对流通环节海产品的抽检力度。 推行来源溯源制主要是要求批发业户、供货商使用《青岛市入市农产品产地证明单》。“海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之前,必须要经过市场主办单位集中查验,填写《青岛市入市农产品产地证明单》,市场主办单位确认有批发业户、养殖户、捕捞户签名后,方可准予进入流通环节销售。对无《证明单》的,市场主办单位应立即责令停止销售,直到将《证明单》信息填写齐全后准予销售。”严碧龙介绍道。 据了解,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工商部门还会向重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继续推行“海产品来源实名标注”制,并在加强对海产品市场的巡查力度的同时,针对季节时令特点、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重点业户等情况,及时组织对重点海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检疫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海产品抽检,及时向社会公示监测情况,指导群众安全消费。 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我们会主动与海洋渔业部门沟通协作,力争从养殖源头上加强监管,从养殖环境到种苗、饲料、用药、捕捞、保鲜等环节加强监控,并及时组织好抽检,严防不合格海产品进入销售环节,确保让市民吃上放心健康的海鲜。”(记者 陆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