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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二代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获悉,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拟交付29日举行的闭幕会表决。与24日提交初审的修正案草案相比,“建议表决稿”又作出3项重要修改,内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新证换领和指纹信息登记等,充分体现对公民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泄露个人信息要重罚 不少常委 姓名变更才需换新证 记者发现,与修正案草案初审稿相比,“建议表决稿”还作了2项重要修改:一是修正案草案初审稿将原来法律规定的“公民姓名变更”应当申请换领新证,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信息变更”应当申请换领新证,经慎重研究,“建议表决稿”又将这一规定改了回去。第二处重要修改是,明确了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二代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 不加指纹信息也有效 据悉,这次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指纹信息。在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为真正落实指纹信息登记的自愿原则,防止出现有的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只为登记指纹信息的持证人提供相应服务,而对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持证人不提供服务的情况,换句话说,就是为了防止“倒逼”持证人办理指纹信息登记,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二代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建议表决稿”中增加了相应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