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9日讯 10月11日下午,青岛市统计局副局长王东翔做客“民生在线”栏目,围绕“统计服务民生”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的交流。网谈参与人数6150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32个,对于网谈后需要落实办理的问题,青岛市统计局在线下组织人员调查办理,落实推进,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王局长好,今年感觉物价涨得厉害,cpi每次上涨一点,俺们都肉疼很长时间,三季度统计是多少啊,有没有下降点?下半年预计能跌吗? 在线回复:你好,这位网友,感谢你对CPI数据的关注。今年以来,受气候异常、成本增加等诸因素影响,包括青岛市在内的全国多数地区居民消费价格(CPI)持续上涨。据最新统计数据,2011年1-8月份青岛市CPI累计上涨5.0%,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1.3%,是主要拉动因素。致使食品类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是猪肉价格的持续上涨。从近期市场调查情况看,猪肉价格在高位基本稳定,鲜蛋、鲜菜等价格也有所回落,因此预计四季度CPI平均涨幅将有所回落,但全年CPI平均涨幅仍将处于高位。 办理情况:根据网民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统计宣传,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依法执政,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市民关心的相关统计数据,如CPI等,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作用,为群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 二、留言板 小王,说句老实话:统计局发布的平均工资水平、人均收入等数据,有多少水分。要说实话哦。 在线回复:您好!很多人会觉得自己和周围的人收入没达到公布的收入这个水平,感觉这个数据偏高,在这里我想借这个机会解释一下。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我们每年公布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数字是一个平均数。从统计的意义上来说,这个平均数的好处是能反映、代表一个地方的收入水平,便于地区、国家之间的比较,也便于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作为依据;但是平均数也掩盖了内部的收入差距问题,在这个平均数中包含了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低收入者等多种情况,而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收入体制的多样化导致了收入差距的客观存在,从我市情况看大约有60%左右的居民低于平均水平,可以说大部分人的收入低于平均数,因此很多人认为这一数字偏高,是可以理解的。二是市民自己计算的“收入”与我们测算的“可支配收入”在范围上可能存在差别,大家计算收入时往往只算工资收入没有计算其他收入,主要漏掉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把工资和补贴收入的扣掉部分计算在内,按实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应发工资计算。 2、没有把工资和补贴外的其他劳动收入计算在内。 3、没有计算财产收入,如:利息、红利、炒股等资金运营收入和房屋等财产出租与买卖收入等。 4、没有计算赡养赠送收入,按照国家制度规定是应当计算为可支配收入的。 办理情况:根据网民的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依法执政,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加大统计宣传,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民生的作用。 三、留言板 请问局长大人,你们统计过有多少人相信你们的数据?敢回答这个问题吗? 在线回复:统计数据被质疑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促进我们工作的动力。统计数据是严格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获取的,目前我国的统计方法制度通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已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制度体系,同时《统计法》也为统计数据的客观性提供了法律保障。造成质疑的原因主要是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大多是总量指标和平均指标,总量数据反映发展大趋势或者说总体趋势,平均数往往无法体现个体的差异性,因此,个人在拿自己情况和总体的、平均的情况进行比较时,肯定会有差异。比如说,有些低收入者看到自己的工资收入低于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往往会认为平均工资数据偏高了,实际上这是以偏概全,片面看待问题。当然,由于基层统计力量比较薄弱、个别企业和单位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一些统计数据在个别系统确实存在虚报和漏报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统计局也非常重视,目前在全国统计系统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联网直报系统)将会有效地杜绝这些情况。同时我们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使我们的统计数据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 办理情况:根据网民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不断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统计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对区市和基层数据市统计局要审核、要把关,实行“下管一级”。三是依法统计,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每年都要组织专门的人员集中2-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统计法》的执法大检查。四是抓基层基础建设。五是改革和完善统计方法制度,从制度本身保障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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