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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记者走访青岛多家老年公寓发现,将自家房屋出租,以租金支付老年公寓费用的“以房养老”新模式渐成流行。 今年79岁的邵素英和老伴在李沧区有套三室一厅的房子。2008年夏天,老两口一合计,把7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出去,带着租赁费和退休金住进了夕阳红老年公寓。 为何放着家里的大房子不住,却坚持与老伴搬进养老公寓?“虽说身体没有大毛病,但每天买菜做饭也有些吃不消。雇钟点工要花钱,自己动手儿女又不放心,住进老年公寓就图个省心。”邵素英的一番话道出了不少入住公寓老人的心声。 邵素英老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先住在家里,吃穿用、水电气等费用每月至少1500块,闺女给我们雇了钟点工,每月少说1000块。住进公寓后,我俩每月床位费和餐费加起来3000块,房子出租每月可以拿到1200块,去年房子拆迁后,政府每月给1750元房租补贴,比原先出租还实惠呢。这样算下来,我们每月再掏1250元,就可以享受周到的服务,多划算。” 夕阳红老年公寓院长王萍告诉记者,几年前,“以房养老”还是新鲜事,随着这几年观念的转变,租掉房子搬进老年公寓的老人渐渐多起来。“不少老人退休金比较低,靠房租贴补养老公寓的费用。还有的老人本身经济比较宽裕,有了房租补贴,老两口干脆包下一个套间,住着更宽敞更舒服。”以夕阳红为例,目前“以房养老”的约占公寓入住老人总数的近三成。记者采访广和老年公寓、红宇老年公寓、阳光老年公寓等,相关负责人一致表示,“以房养老”的老人日渐增多,占总入住人数在15%到30%之间。 “以房养老”的模式,也受到一些没有退休金的老人的认可。 在位于鞍山二路的红宇老年公寓,记者见到了87岁的王桂英老人和前来给她交下个月养老费的外甥于女士。和邵素英不同,王桂英没有把房子租给外人,而是“租”给了外甥女于女士。 “我没有退休金,老伴去世后,日常吃穿用各种花销都由闺女和外甥负担。外甥女结婚没有房子,我搬进公寓把房子让给她们住,就当她拿租金给我交公寓的养老费了。”对于这种另类的“以房养老”,王桂英老人很是看得开:“房子早晚也要留给孩子,搬进公寓我住着舒心,孩子们省心。” 上个月,79岁的刘秀云老人刚把位于沧口的一套两居室房子卖掉,所得三十多万元存折,一直被老人小心翼翼地锁在床头的抽屉里。“刘奶奶住进公寓一年半了,卖房子这事也跟院领导打过招呼。”刘秀云所入住的红宇老年公寓院长助理韩俊向记者介绍说。 “本来不想住公寓,毕竟自己还能动弹,但孩子们不放心我一人在家。”刘秀云老人盘算着,既然家里房子空着,不如卖了把钱分给儿女们。毕竟,在她看来,房子留给谁,都有失公平。“孩子们孝顺,谁也不要这钱,说是留着给我养老。”刘秀云告诉记者,现在自己的退休金刚刚够付公寓的费用,将来收费涨了,就靠这笔钱贴补一下。再说,年龄大了免不了看病吃药,有了卖房子的钱,各种花销也就有了保障。(记者 李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