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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1地区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青岛晚报 2011-10-07 13:58:46

    本月起,河南省调高了本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此,今年全国已有21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010年全国共有30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开始,又进行了新一轮工资调整,全国21个地区平均增幅在20%以上。

    统计显示,21个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中,有11个属东部地区,其余是中西部地区。 21个地区中,东部11个全部迈入千元之列,并处于明显的领先位置。从最低工资金额上看,深圳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320元,是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方。在平均增幅上,重庆最高,为32.8%,排名全国第一。在今年调整标准的地区中,至少有4个地区明确提到与消费物价指数CPI联动,将CPI作为最重要的参考因素。

    据了解,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消除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影响,让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21个地区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

    深圳 1320元

    浙江 1310元

    广东 1300元

    上海 1280元

    天津 1160元

    北京 1160元

    新疆 1160元

    江苏 1140元

    山东 1100元

    河北 1100元

    福建 1100元

    辽宁 1100元

    河南 1080元

    安徽 1010元

    吉林 1000元

    山西 980元

    云南 950元

    贵州 930元

    宁夏 900元

    重庆 870元

    陕西 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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