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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洵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1-09-22 17:01:05

    QQ630618887 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自然村除外)。

    第三条公安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公安、畜牧、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负责养犬管理工作:

    养狗为患:社区,马路人行道到处是狗屎糞便,城管应按规定进行管理!你们管了吗?建议要有(作为),不要光有规定,而沒有(作为)!

    王洵 网民你好!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推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对市区大型犬、禁养犬进行查处;二是由市畜牧局牵头对饲养宠物犬进行登记,并实施强行免疫;三是由市城管执法局协调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包括海水浴场、五四广场、东海路、香港路、海滨木栈道和市区各步行街等划定了70余处“禁犬区”,设置了“禁止携犬进入”标志;四是由市文明办牵头在20个社区开展了“文明养犬社区”创建活动,旨在解决犬粪破坏环境卫生、扰民等问题。这些措施的出台对规范养犬者的行为,推进文明养犬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的“文明养犬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多向居民介绍养犬的规定和相关知识,使养犬者了解我市养犬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做到文明养犬;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落实好早间和晚间巡查制度,对海滨木栈道及海滨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查处;适时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和气氛,维护好城市环境秩序,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留言板 位于栈桥与天主教堂之间的浙江路,原来要打造欧陆风情街,现在无人管无人问,卫生状况差。特别是在浙江路18号形成了新的卫生死角,垃圾成堆,巨搞笑的是还有外来民工在这养鸡。

    城管为什么不管???

    这就是大干200天,市容环境攻坚战的战果?

    李书记等着陪着外国友人走过教堂时看到这样,不知作何感想。

    王洵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浙江路环境卫生问题将由市南执法局联系街道办事处进行综合整治,对于市区养鸡问题,我会责成市南执法局进行现场查处并予以强制处理。

    留言板 四方区、李沧区等存在大量的桥体广告和跨线广告,至今未拆除,视觉污染比高炮广告更严重,希望能早日拆除。

    王洵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按照市视觉污染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依法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区按照市统一工作部署,有计划的分门别类的依法拆除。下线后,我将安排工作人员督导计划落实情况。如果可能,请您为我们提供违法桥体广告的具体位置,我将责成有关工作人员立即查处。

    留言板 中山路与湖南路交叉口发达商厦违法建观光电梯,群众找有关部门反映了很多次,但城管只是给了一个答案:我们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从5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拆,现在建电梯的单位已经租给一家宾馆,而且已经开业,这个单位势力真的很大!区长视察了说要拆也没用!

    王洵 网友您好,经了解市南执法局,发达商厦搭建观光电梯一事,因当事人过户等问题规划手续一直未办理,前期已由中山路城管中队立案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目前市南区有关部门正针对发达商厦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调研,尽快研究制定相关解决措施。

    留言板 人民路四机宿舍大院的非法市场取缔了半天如今又回到了从前,而且路旁乱停车使道路变得更窄,卫生变得更差,垃圾清运及清理卫生不及时,环境脏乱差,与创成那几天简直两重天。要求取缔!

    王洵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城管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四方区城管执法局前期配合辖区街道对该处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安排区执法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配合好街道和社区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

    留言板 杭州路紫丁香饭店每天晚上将垃圾筒放在五路车站附近,污水遍地,来往行人很多,实在不便。没有公德心!强烈谴责!

    王洵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我将安排四方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并商请市环境卫生整治指挥分部协调区环卫部门加强该处保洁工作,还居民整洁、卫生、有序的生活环境。

    tsrluck 人行道乱停车现象非但久治不愈而且愈来愈严重,尤其晚六点至凌晨,有有些窄窄的人行道被机动车完全堵死,行人不得不走机动车道很危险,这种现象整个市区随处可见。希望城管加大力度彻底根治这种歪风邪气,不要再不作为或娇惯这些不良车主。在某种意义上机动车现在已成为岛城一大公害。

    王洵 网友你好!关于人行道乱停车问题我刚才已做了解答。在进行乱停车综合整治地同时,我们还应该在全社会倡导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保有量,倡导市民群众改乘公共交通车辆或自行车,共同建设美好宜居的家园。

    留言板 无棣二路马路成市场,扰民又脏又乱又臭难道没人管吗,城管是干什么的,城管多了站路经营的也多了,以前无棣二路没有几个摆摊的自从城管增加了摆摊的也增加了,无棣二路的车更难走了,一早一晚真是没法走,垃圾到处都是卖鱼的卖水果卖烤鸭的的卖菜的有曾无减,违章房里卖啤酒卖菜卖水果卖烤鸭,又脏又臭,难道真的没有人管吗,

    王洵 您好,无棣二路占路经营问题一直是市北城管辖区中队工作的重点,执法队员每天对此处进行巡查管理。下步将安排固定岗值守,尤其是在早晚交通高峰期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整治占路经营违章行为。

    留言板 青岛市南区海信都市华彩小区广场前人行道上(宁夏路、福州路交汇处西北端),常年违章停放车辆,车辆在人行道上进进出出,与行人擦肩而行,危险重重。周边群众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未见城管部门整治。

    《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五条中明确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等行为是城管执法职责范围之一。在此,再次要求青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履行职责。

    王洵 网友您好,查处人行道停车是城管执法部门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将由市南执法局到现场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场落实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联系办事处、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

    留言板 市南区海信都市华彩小区广场前人行道上(宁夏路、福州路交汇处西北端),常年违章停放车辆,车辆在人行道上进进出出,与行人擦肩而行,危险重重。周边群众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未见城管部门整治。

    《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五条中明确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等行为是城管执法职责范围之一。在此,再次要求青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履行职责。

    王洵 网友您好,查处人行道停车是城管执法部门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将由市南执法局到现场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场落实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联系办事处、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

    关注家园 1、宁安路合肥路交汇处 广告严重遮挡山体和绿化应拆除; 2、四方长途站、温州路周边还有很多高炮、桥体广告 拆还是不拆 ? 在四方的一些道路旁还新设了一些广告牌,好像是区政府设的,同一色调,同一内容的口号,和统一的工地挡板相比 很不好看 ,建议更换 。

    王洵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四方长途站高炮问题,我将责成四方城管执法局按照市视觉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落实,其他问题按照区户外广告规划方案实施。

    留言板 无棣二路、临邑路原来是一条清净整洁的道路,最近两年由于市北城管长期不作为,导致现在成为一条沿街乱设摊点、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满街烧烤的一条典型的脏乱差道路,无棣二路附近本身有一个正规的大连路农贸市场,由于城管的长期放任不管,外面的游商浮贩已影响到市场里业户的正常经营,所以现在是大连路市场里的业户也纷纷跑到道路上来设摊,整个道路成了一个大集市了,每次投诉城管来了象征性的走走过场,前脚城管走后脚立马摆上,城管从来就没想下功夫根治,所以现在的小商小贩根本不把城管放在眼里,因为他们知道城管是来走过场的。每次投诉后,城管的回答永远都是我们派人在此固守了,如果城管执法局辽宁路中队真的在那里长期固守小商小贩没有了立足之地肯定就另做打算找地方去了,不会还是今天这种脏乱差的局面的所以我们现在强烈要求城管执法局辽宁路中队下真功夫还我们一条干净清净的道路。另外,无棣四路小学、教工幼儿园现在都开学了,整个人行道包括行车道都被摊贩占领,人车混杂在一起学生上下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市局城管领导这次上线能够给我们彻底解决。为盼!

    王洵 网友您好!无棣二路、临邑路周边占路经营问题市北区执法局已组织整治多次,但由于周边业户经营习惯、周边群众购物习惯等诸多因素致使该区域问题经常反复,对此我们将要求市北区执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整治疏导方案,确保该区域环境长治久安。

    留言板 占路商贩人员构成复杂,首先他们在执法者心中应该是公民,其次才是违法相对人,两者并非作为矛盾对立面出现,作为弱势群体,城管执法局近几年来对这一群体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逐渐被市民接受和认可。

    我认为不能单纯的取缔,对于占路商贩的举报人来讲,他们属于强势群体,基本都是门头业户和驾驶员,占路商贩的存在基本不影响普通居民生活。

    根据青岛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定,禁止占用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现实生活中基本实现不了,前面有网友说从天津回来,说天津没有一个游商浮贩,陈毅市长在位时都有卖货郎,现在全国哪个城市敢说没有这种现象,游商浮贩是作为对当前经济的补充出现的,短期内靠任何高压政策都无法取缔,否则全国各地都存在的卖新疆烤肉和新疆葡萄干为何每年都出现。

    以上问题单靠城管执法解决不了,城管的当前任务是化解社会矛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暂时代替政府承担经济发展过快产生的部分矛盾。

    最后,希望青岛城管继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市民管理好城市,全力配合市政府打造宜居青岛,你们辛苦了。

    王洵 网友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长期以来,因“非法”占路经营(包括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等)具有便民和扰民的两重性,一直是困扰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一方面,它具有经营成本低,经营风险小、价格低廉的特点,吸引了大量外来和本地的社会闲散人员(包括部分生活困难群体)参与其中。在解决了生活出路的同时,也给群众提供了生活方便,得到了许多市民的欢迎和认可;另一方面,因其多属自发形成,缺乏管理,随意乱占道路和公共场地,存在影响交通、噪音扰民、环境卫生脏乱、食品安全、商品质量无保障、销售违法、违禁物品等综合性问题。涉及的面比较广,问题比较复杂,单靠哪一个部门是难以彻底解决的。为了破解“非法”占路经营长期困扰我市城市管理这一难题,我局曾会同市政府调研室在市内四区进行了占路早夜市专题调研,后又组织人员到七区五市做了大量社会调查工作。按照重民生、促发展、保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市容和繁荣的关系。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了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开展“规范、疏导、整治”占路经营的工作新思路。规范类:是指影响辖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程度较轻,周边大多数群众有需求,反对意见较少,辖区政府已认可保留,但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疏导类:是指影响辖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但周边群众有实际需要,可以在附近安排合适场地进行迁移的。包括引导流动商贩进入经营。整治类:是指严重影响辖区公共环境和交通秩序,严重扰民,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应该或者必须取缔的。今年以来,各区、市城管执法局积极配合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各类占路经营现象进行了综合治理。其主要做法是:积极完善市场设施,友情疏导游商浮贩,相对集中规范管理、解决无序乱占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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