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青岛市检察公共场所卫生 早报讯 18家单位公共场所卫生不达标昨被通报,部分单位已被责令停业整顿。记者从青岛市卫生监督局获悉,自5月起卫生部新修订出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来,我市开始组织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检查,累计查处上百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期间发现部分单位无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检查后有的单位整改不及时,已经受到卫生部门的重罚。 14家单位没“卫生证” 从今年5月 员工怒吼检查人员 近日,记者跟随卫生执法人员检查宾馆卫生情况,发现位于广西路60号的新世界宾馆存在消毒间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首先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之后又到二楼检查消毒间和宾馆房间内的卫生,可看到记者拍照后,工作人员立即火冒三丈,对执法人员怒吼着“删了照片才带你们检查”,然后就自己下楼去了,让执法人员感到既好笑又无奈。此时另一边出来位男性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几次询问姓名对方都不告知,并扭头就走。执法人员到二楼寻找到了消毒间,这里的情况也不达标。执法人员介绍,消毒间不专用,几乎成了杂物间,磅秤、拖鞋、顾客用过的肥皂、塑料瓶等胡乱堆在一起,而拖鞋、盖杯、漱口杯等杯具也没有专门的消毒设备。检查后,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 另外,位于香港中路的青岛芳草苑美容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南路19号的市南区喜爱健身俱乐部以及李沧区好乐迪音乐广场等单位也因公共场所卫生问题受到卫生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禁烟和空调是检查重点 “七区内的公共场所有1万多家,执法人员的数量显得有些不足,只能增加检查的频率,督促公共场所抓好卫生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八科主任杨鸿宾介绍,5月份以来全市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明显增加,不少单位已经开始积极整改,但仍有部分单位不重视,尤其在禁烟、空调清理消毒等方面做得不够,而这两部分工作正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提出的监管新领域。按照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信誉度等级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记者 陈珂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