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上半年,青岛市卫生局对在媒体刊登的医疗广告进行了全面监测,并对外通报了25家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经监测,2009年1-6月份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38家,发布医疗广告456条次,其中违规发布300条次,合格率为34.21%,与去年同期(合格率48.37%)相比,降低了14.16个百分点。 非法医疗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经 青岛市卫生局对25家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15家单位被行政警告,10家单位被处以停业整顿。 被行政警告单位:青岛静康医院,青岛玛丽妇产医院,青岛民康皮肤病医院,青岛思达中狮国际心肺血管医院,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青岛希敏骨科医院,青岛李沧皮肤病医院(皮肤病研究所),青岛京北安氏医院,青岛集美(整形)医院,青岛福田医疗美容整形外科,青岛抗白皮肤病诊所,青岛博泰医院,青岛恒博医院,青岛李沧健军门诊部,青岛新阳光医院。 被处以停业整顿单位:青岛东方医院,青岛友好医院,青岛长征医院,青岛广济医院,青岛健民医院,青岛康苑医院,青岛军惠民医院,青岛民正医院,青岛安康医院,青岛现代医院。(纪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