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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9月5日讯 9月1日,是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实施第一天,记者跟随环保、公安执法人员来到南海路、文登路交界处进行执法检查。一上午,共检查车辆70辆,其中,有8辆车经检查属于高污染黄标车而被警告责令驶出限行区,外地冒黑烟车辆1辆,无环保标志车辆2辆,处罚3辆。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市政府已经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每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度,市环保部门前期通过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环保、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要驾车驶入上述区域,请先确定所驾车辆是否属于高污染黄标车,免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今年年内为限行过渡期 据介绍,20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二百元罚款。 自2012年起,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逐步扩大限行范围。 高污染黄标车这样判定 市民究竟如何判定自己的车辆是否为高污染黄标车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高污染黄标车是指使用年限长、燃油消耗高、排放稳定性差、污染物排放量多的汽车。具体来说,凡不符合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都是高污染黄标车,也就是指2000年7月1日前制造的汽、柴油车和少量2003年7月1日前制造的中重型载货及大中型载客汽油车。这部分汽车大多没有安装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系统,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要求。1辆高污染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江丰登 孙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