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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1-07-25 11:12:24

    青岛新闻网7月25日讯 7月14日下午,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汉红燕做客“民生在线”栏目,围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主题与广大网民朋友们进行了在线交流,对交流中网民提交的问题,青岛市环保局认真组织回复的同时,展开了网民问题的办理工作。落实办理情况汇总如下:

    1.【留言板】你好。我想请问自2011年7月1日起,香港路和东海路黄标车全部禁行是不是面子工程?这两条路是政府机关办公及住宿比较集中的道路,而其它地区是老百姓主要居住地点,所以其它地点可以行驶黄标车?政策为什么不统一?为什么要分地域执行?我们不理解。同时,我们想问为什么不是统一时间将黄标车全部报废,这样既可以完全的解决环保问题,而不是短时间的解决表面问题?对于车主来说,他们也有法可依,依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认为政府部门规定限行香港路和东海路这两条道路,不如将精力投入去治理浒苔,治理污水排入大海及河道污染、水源污染的问题,这样不是更能替老百姓办理实事吗!

    【汉红燕】 谢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1辆高污染黄标车,排放污染物大体相当于5 辆国I 标准、7 辆国Ⅱ标准、14 辆国Ⅲ标准、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相对较重。本次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划定在“麦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以南、南海路以东”区域,主要原因有3个。首先是考虑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该区域近年来环境空气中机动车排气特征污染物氮氧化物浓度上升明显,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其次实施黄标车限行的管理措施,在我市尚属首次,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黄标车限行工作,所以先从黄标车保有量和黄标车通行率相对较低的沿海一线区域开始限行,给黄标车车主一定的政策适应期,以保证此项管理措施平稳、顺利实施;第三考虑冒黑烟车辆多为黄标车,在沿海一线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可基本杜绝沿海一线旅游区机动车冒黑烟现象,有利于提升我市的城市形象。2012年后,根据市区空气质量状况和实际需要,再逐步扩大限行区范围。黄标车统一时间强制报废,目前国家尚无政策规定。

    【办理】我市黄标车区域限行政策正在制定之中,待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留言板】 道理很简单,有问题的车,环保不发证,交警就不审车。车辆也就无法上路。反过来,如果环保发证的车辆,出现排气污染,那肯定是发证责任人首先被“污染”。只有斩断利益链条,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自然就会做好。

    【汉红燕】 谢谢您的建议。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履行好环保部门的职责。

    【办理】为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采取了网络在线监控等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同时以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与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高污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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