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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信用助学贷款程序确定 8月1日起可申请

来源:青岛晚报 2011-07-03 15:47:33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1至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确定,考生考上大学,如果家庭条件难以支付学费,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据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为,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区、市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部分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需持 《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应于10月15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

  根据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区、市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在省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各区、市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青岛籍学生,各区、市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据了解,贷款申请受理流程分为5个步骤,分别是网上申请、贷款申请受理、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贷款学生报到注册和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需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 “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区、市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记者 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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