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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破纪录的23万条网上建议,尽管85%的提意见者不建议3000元起征,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仍然维持了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而最大的调整是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青岛税务人士认为,仅调整第一级税率指向性更明显:在这个变化中,主要是中低收入 起征点 二审还定3000元 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会上表示,有些常委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和地方、部门对草案关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规定表示赞成;有些建议再适当提高或者针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减除费用标准;有些建议适当降低。经综合分析研究上述意见,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建议维持草案这一条的规定。洪虎说,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草案将现行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级距作了调整。其中第1级税率为5%,其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洪虎表示,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这样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降税率 中低收入者受益 几个月来,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牵动着广大市民特别是工薪阶层的心。昨天,二审消息公布后,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名市民,七成受访者对维持3000元的起征点略感失望,但对个税的深入改革抱有信心。“毕竟这次提升了整整1000元。这终归是好事!”市民赵先生说,他和妻子大学毕业后移居青岛,生活压力很大。虽说两人每个月有8000多元的家庭总收入,但每个月所剩无几。“在外面看是白领,其实生活并不宽裕,消费能力很低。”他说,值得庆幸的是,他和妻子的月收入都是4000元出头,正好在降低了的“第1级税率”范围内。 在青岛地税局有关税务专家看来,赵先生感受变化正是此次草案微调的意图所在:只有低收入者受益!“调整第1级税率后,仅收入在此之下的纳税者能减少交税,以上各级都不变。”该专家表示,第1级税率涉及的是应纳税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纳税者,加上被扣除的3000元,也就是说月薪4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受益(3000+1500=4500)。此外,二级到七级税率范围内的纳税人交税数额与一审草案不变。该专家指出,单纯提高起征点,高、低收入者都受益,但受益更大的其实是高收入者。对低档税率调整,更符合让中低收入者少交税钱,让高收入者多承担责任的改革方向。 算算账 可省30元税钱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多数工薪层来说,个税虽说不是很多,但相比于收入,占比并不小。所以这块税收的减免,很多市民都长期关注。那么二审草案与一审草案、以及现行个税税率相比能省多少钱呢?记者以临界的月薪4500元为例逐一计算,进行对比。 比如市民何先生月薪4500元。目前他每月要交250元个税,即 (4500-2000)*15%-125=250元。根据个税修正一审草案,他要交75元个税,即(4500-3000)*5%-0=75元。根据个税修正二审草案,他要交45元个税,即(4500-3000)*3%-0=45元。对比三组数据,可以发现与一审相比,月薪4500元以下的纳税者,最多能省30元税金。与现行税率相比,月薪4500元以下的纳税者,最多能省205元税金。 个税未来还会怎么改? 在此次常委会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过程中,全国人大法律委综合社会各界意见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根据具体情况,对扶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三是加强税收信息收集管理,依法严格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目前我国的个税修订仍属于个税改革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目标迈进的“前期铺垫”。他坦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还存在不足,如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进而使个税不能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全国人大法律委在昨日的报告中明确表示,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和个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税法。 (据新华社) 年终奖税率有望降低 单位发放年终奖将适用新税率 奖金2.4万元会省80元税款 “我每月工资很少,只有底薪,几乎不用纳税。但每年年终奖纳税却很多,这次税收调整对我有何好处?”昨天,市民杨女士对此提出疑问。记者了解到,很多单位给员工发不菲的年终各种奖金,包括年终奖、年终双薪等,而这些人能不能在税改中受益?年终奖的发放究竟有没有技巧,能否帮员工“省”点个税。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岛城税务专家。 年终奖纳税越来越多 “杨女士的情况并不少见,时下年终奖纳税占比越来越多。”岛城税务专家朱先生说,比如很多企业的市场销售人员的收入,全年来看各月很不平均,有些月份只能拿到很少的基本工资,有些月份则可能高达数万元。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仍采用九级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就越高,纳税人适用的平均税率和实际交税额都可能提高。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年底会领到一笔年终奖,其中也包含合理避税的机会。 据了解,市场机制下,越来越多的单位发放薪酬采用激励制度,年终奖和全年业绩挂钩。这样一来,很多市民的年终奖占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达到了四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每年岁末年终奖、年终双薪的纳税也成了大头。 奖金也将适用新税率 记者了解到,计算年终奖、“双薪”的纳税,目前参照的是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计算,年终奖、双薪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是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计算征税。“也就是说,今年个税草案二审通过后,计算年终奖也将适用调整后的税率。对于多数人来说税率也降低了。”朱先生解释说。 例如,如果市民何先生年终奖发放了2.4万元。按照目前的税率,他需要交2375元税款,即24000*10%-25=2375元。按照二审草案税率,他需要交2295元税款,即24000*10%-105=2295元。前后对比,能省80元税款。 年终奖可合理避税 “单位可以通过前期税收筹划,为员工降低税金,合理避税。”朱先生说,年终奖发放中有不少避税的方法。理论上来讲,由于年终奖有一次优惠计税的方法,可以通过调整每月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朱先生进一步解释说,薪酬如果搭配合理可合理避税,关键是要找到个税计算上的临界点。比如员工平时工资少一些,最后年终奖多一些,可以降低一定的税负。发放年终奖前,单位会计可预先计算一下,采用合理避税的方式,看哪种发放方式对员工最有利。不过,记者就此采访青岛地税局有关人士时,却被告知“收入不能在一年中随意分摊,每个月实际发了多少,就要按实际发的数额计算税金。”(刘文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