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正文

人社局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来源:四方政务网 2011-05-31 15:27:54

    区人社局以工资指导线为依据、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决定方式,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建立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

    一是指导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前期,区人社局对我区企业2010年在岗职工工资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据统计,我区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总额为24281.95元,比2009年增长22.68%;有68.33%的企业增长了在岗职工工资;14.44%的企业未增长,17.22%的企业负增长。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各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区人社局对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指导企业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对于企业效益一般或效益下降的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同时做好最低工资的贯彻落实。

    二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我区2010年月平均工资为2800元,据调查,工资收入与学历情况、管理岗位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成正比,均比平均工资高20%以上,同时受供需情况影响,供小于求的工种和行业工资上涨较快。区人社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企业落实”的原则,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条件成熟的企业劳资双方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通过企业内部机制保障职工权益,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互利共赢。

    三是加大劳动工资政策宣传力度。针对部分企业不严格执行市公布工资指导线标准,自己定岗位工资和增长幅度的现象,区人社局加大劳动工资政策宣传力度,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执行工资政策对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让用人单位自觉执行劳动工资政策,使职工工资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相匹配。

-
相关链接

上一篇:财政局三项措施不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服务水平
下一篇:经信局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际时装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