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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水平提升行动工作组 组 长:杨湧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局长 整治内容 浮山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浮山果艺生态园建设,基本完成区域内道路一期、果园、水系的治理及区域绿化工程,搞好区域内垃圾清理及脏乱现象。浮山周边可视范围环境治理。重点对银川西路、梅岭西路、隆德路及大尧东山等区域的历史遗留房屋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行拆除清理 道路两侧及节点、广场绿地绿化景观提升:2011年整治内容为全市新改建绿地、广场100公顷(43处),栽植景观大树31000株,行道树栽植(补植)10000株和道路绿化改造46条等四项内容。同时,加强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专项整治,清除所有死树枯枝,对缺株进行补植。 拆墙透绿及单位绿化整治:2011年整治内容为全市实施立体绿化120处和拆除沿街有条件的围墙。太平山中央公园(二期)建设率先拆除整治沿太平山路和延安一路的动物园和中山公园围墙1920米。探索继续建立并发挥市区街三级管理模式,使社会单位绿化有人管、管得好,出效果。 山头景观整治:用三年时间整治七区五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山头。其中,2011年市内七区重点整治22个山头,分别为:市南区的观象山、观海山、伏龙山和田家村东山;市北区贮水山、榉林山、青岛山;四方区北岭山、嘉定山、坛顶山、大山和水清沟东山;李沧区坊子街山、河南庄南山、娄山、烟墩山、老虎山(部分)、枣儿山(部分);崂山区金家岭山、枣儿山(部分);黄岛区海德公园山、兰东山。城阳区及五市参照本整治要求有计划地对规划建成区内的山头景观进行整治。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拆除违章、清理垃圾、迁移坟头、回填采石坑和恢复绿化。 整治标准 浮山综合整治:以浮山生态保护和环境恢复为目标,全力开展“保护母亲山”行动,使规划区域初步呈现城市生态园林的环境效果;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道路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非法占用绿地、开荒种地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并逐步实施生态恢复;继续推进实施区域坟头迁移工作;加强日常管护,保护环境卫生面貌;加强病虫害防治和打击非法网鸟,保护山林生态环境。 道路两侧及节点、广场绿地绿化景观提升 根据具体道路两侧及节点、广场绿地绿化计划,按标准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位置、树种、规格、数量、图纸和说明等),并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度,文明施工、工程形象好。严格执行绿地建设、植物配置等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工程质量高。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期植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时达到100%。树种选择要求乔灌结合、针阔混交,以大规格乔木为主。行道树为全冠或半冠栽植,选用非截杆苗,苗木要求冠幅完整、树姿优美。外地苗木要在本地驯化培养二年以上。选用常绿植物要达到70%,突出推广使用市树(雪松)市花(耐冬和月季)。要栽植造型植物,提高景观性。绿化带或道路绿地应设小围栏等设施。行道树和道路两侧绿篱等园林树木要根据植物特性进行合理修剪,修剪侧重艺术性,满足植物生长和观赏性要求。绿地内无病死株、无缺株,无杂物和垃圾。 拆墙透绿及单位绿化整治:根据具体的拆墙透绿及单位综合整治计划,按标准规范作出切实可行的单体规划设计方案(绿化方案、围栏方案、基础面层方案等),并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度,文明施工、工程形象好。严格执行垂直绿化、植物配置等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标准,工程质量高。树种选择要求乔灌结合、针阔混交,以大规格乔木为主。立体绿化要选用苗龄3-5年的攀缘植物,提倡复层生态绿化模式的立体绿化。单位绿化要重点增绿补绿,提倡栽植观赏性开花苗木为主。苗木选择要突出市树(雪松)市花(耐冬和月季),苗木要求冠幅完整、树姿优美。外地苗木要在本地驯化培养二年以上。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期植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时达到100%。苗木无病虫害,修剪合理。 山头景观整治按标准规范作出切实可行的山头景观整治方案(拆除违章、清理垃圾、迁移坟头、回填采石坑以及恢复绿化等),并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理质监制度,并认真执行有关园林行业技术标准。拆除违章。按照方案,分步实施,最终拆除山头所有各类违法建筑。清理垃圾。清除山头所有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保持干净整洁山体面貌。迁移坟头。根据分步实施方案,逐步迁出山头内的坟头,年内要见成效。回填采石坑。按照生态恢复原则,统筹调运建筑垃圾,进行植被绿化,恢复山体山貌。要在年内基本完成采石坑的恢复。恢复绿化。制定计划,加大树木栽植,年内消灭山头空地。大量栽植乡土树种,注重冬季景观,常绿植物的栽植量要70%以上,注重季相变化,加大色叶植物的栽植量。栽植方式要坚持生态型原则,注重林下植被的恢复与栽植,形成复层生态系统。病虫害防治。当前是黑松特殊病发病外在表现期,要在加强清除疫木的同时,加强监测。同时,做好美国白蛾、黑松枯枝病等病虫害的监测,并做好物资储备。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各类病虫害的发生。死树枯枝清理。清除林地内的枯死树木,对部分过火树木进行清除和修剪。落实管护责任,重点清理驻山单位及登山游客丢弃的垃圾和树挂,保持山林面貌。加强山林防火防汛队伍建设,对易发山火区域、时段配备应急队伍,加强巡查。清理山林杂草,消除火险隐患,实现山林的有效保护。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城市园林局 监督投诉电话:82868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