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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把大观景区内有不少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昨日,青岛市南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拆除八大关风貌保护区(含太平角)违法建筑的通告》,要求八大关区域内违法建筑必须在15日内自行拆除。 通告中指出,近年来八大关(含太平角)区域违法建筑虽然多次整治,但屡禁不止,严重破 通告明确规定,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进行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都是违法建筑。通告要求到5月15日24时前,凡已建成的或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对于逾期不拆除的,自16日起,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并予以处罚。此外,对阻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别墅院内藏木屋 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发现八大关风景区内游人如织,游客们对有着万国建筑群之称的八大关内别墅,也是赞不绝口,不少游客都驻足观赏、拍照留念。但是,与之不和谐的是,在八大关别墅建筑风景线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伤风景”的违法建筑。记者在现场看到,山海关一号的别墅院内,搭起了小屋子,记者透过外围的栅栏缝隙看到,这个由木条、竹条搭建起来的小屋子靠近院子里的矮墙,面积大概在20平方米左右,屋顶盖着一块蓝色的篷布。有了外围的栅栏与植被的遮盖,这个院落里的小木屋相当隐蔽,如果不是仔细留意不会发现它的存在。 建起门头做买卖 在汇泉路中段,记者发现靠近小区大门的右手边有一个类似车库的简易房,与小区对面的海边风景线形成鲜明的对比。记者走到近处看到,这处违法房的面积并不大,与后面的小区住房紧紧依靠,左侧有一根铁柱子协助支撑着门头,给人一种不大安全的感觉。白色的大门很抢眼,门头上一块废弃的广告牌上还隐约可以看见标志,在右侧的墙上绑着一块牌子,清晰地写着“出租自行车”的字样。“不少违法房建起来后,都做起了小买卖,破坏了周围这么美的环境。 ”一名路过的居民说道。 治安亭占人行道 记者随后又来到紫荆关路探访。记者远远地就看到有一个白色的小亭子“横”在人行道上很显眼,这个小亭子就位于紫荆关路与居庸关路路口,面积不大,却稳稳地“坐落”在人行道上。见到记者过来采方,附近的游客都围上前来凑热闹。来自江苏的游客孙先生表示,“不应该建在人行道上啊,这条路本来就窄,人来人往的游客众多,放在这是有点不太合适。 ”带着画板来写生的小伙小邵也说,“咱们青岛是旅游胜地,尤其现在进入了旅游旺季,五湖四海的人来青岛,都必游八大关。所以八大关附近更应该加强治理,给游客一个清新的旅游环境” 。 景区内开小饭店 记者随后又来到紫荆关路6号大院,走进这处大院内,记者看到四周乱搭乱建了不少临时建筑,大小高矮形状各不同,显得杂乱无章,有早期废弃的厕所,有砖砌的小窝棚、有新建的塑料板房。院内还堆放了不少杂物。在函谷关路一带的院落内,记者看到,有不少近期搭建的临时板房,有的看上去是住人的,有的甚至开起了饭店、经营起了小卖部。在正阳关路19号和21号院内,几处临时搭建的板房以黄色、绿色的木板为外观装饰,作为饭店用房,周围还散乱地堆放着啤酒瓶子等杂物。在函谷关路21号院内空地上,搭建了一个小板房,场地被人用铁栅栏圈了起来,俨然成了个独立的居民小院,院子里的地上还能看到积存的垃圾流出脏水,散发着浓浓的恶臭味。在正阳关路33号院内,一处临时搭建起来的塑钢房竟然成了一处美容机构的办公用房。 80多处违法建筑 面积超两千平米 昨日,八大关城管中队崔卫东队长告诉记者,八大关包括太平角区域内的违法建筑情况比较复杂,从三四十年代到目前新建的都有。因为这个区域内很多都是解放前的老楼,不少无证的建筑都是早期遗留下来的,有些是当时公馆仆人的住所,有的是当时的马厩,后来几经辗转,现在都住上了人,进行了翻建改建。由于不少这样的房屋居住条件非常差,缺少上下水以及厕所,所以有些人就依托原建筑搭建了不少临时房作为厕所和厨房使用,这些情况处理起来比较复杂。根据前期初步摸底了解到的情况看,八大关区域内有60多处违法建筑,太平角区域内有20多处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目前,有关部门还将联合进行进一步全面摸底,并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发放通告,督促其自行拆除。 80多处违法建筑 用途“五花八门” 八大关城管中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八大关和太平角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类型和用途非常复杂。城管部门根据以往检查情况,做了初步的统计,违法建筑目前的用途,大致分为七大类,分别是:住宅、厕所、厨房、储藏室、饭店、商店、企业经营用房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