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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下午省教育厅召开的有关《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座谈会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王坦对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进行了解读。王坦指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遵循三个原则,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命题 将更贴近社会现实 在高考命题方面,从2011年开始,我省将在稳定“3+X+1”基本 考试 本科高职将分开考 王坦指出,在考试方法方面,从2012年起实行普通本科与高职分类考试,也就是说,一年有两次高考。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继续执行全国招生政策,统一组织考试,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我省自定政策,单独组织考试、录取。 稳步推行高职注册入学录取办法。进一步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和考生自由选择权,2012年起对条件成熟的高职院校实施面向各类学生的免试注册入学和宽进严出的招生培养模式;2013年起继续扩大免试注册入学试点范围。 录取 逐步实现专家参与 今后的高考录取中,将进一步强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作用。自2011年起,通过加强管理、改进评价过程和方法、调整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使评价过程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信,确保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2011年起,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确保客观、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在全省10所本科院校实行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试点,2012年扩大到20所,2013年扩大到30所,到2014年省内全部本科高校均实行专家参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