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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安交通三部门查处67辆违法车罚1.3万(图)

来源: 2011-05-06 23:24:16

 

    青岛新闻网5月6日讯  根据市环保、公安、交通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旅游旺季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统一启动了旅游旺季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名,在进青的高速路口和国道、省道收费站点以及市内主要路口设置路查点位进行执法检查。

    67辆违法车辆被罚1.34万元

    在当天的统一行动中,共检查车辆1184辆,查处环境违法车辆77辆,处罚67辆,罚款1.34万元。其中,无环保标志车辆63辆,冒黑烟车辆14辆。6辆外地旅游车辆因为被首次发现冒黑烟被警告,并记录在案。

    行动持续半年 重点查处五类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从5月初一直持续到10月底,为期半年时间。环保、公安将在主要进青路口和我市主要路口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本次专项整治将以本市和外地从事旅游及运输行业的车辆为重点,严格依法查处在用机动车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进入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限行区域,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行驶时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以及在用机动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等五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建立外地冒黑烟车辆信息管理制度

    据了解,专项行动期间,针对外地入青车辆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外地冒黑烟车辆信息管理制度,对首次查处的冒黑烟外地车辆,环保、公安进行警告,并将名单记录在案,在路查中再次发现已列入名单中的外地冒黑烟车辆,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当场进行处罚。

    同时,为得到外地入青车辆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环保、公安、交通、旅游四部门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张贴、并向进入青岛市区的外地大中型客(货)车发放《致外地来青车辆驾驶员的一封信》,让广大驾驶员了解青岛市防治汽车尾气污染所采取的措施,积极倡导外地来青车辆驾驶员定期维护保养车辆,及时参加环保定期检验,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按照规范驾驶车辆,避免车辆在行驶时出现冒黑烟现象。

    汽车尾气“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

    随着旅游旺季汽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启动,青岛市“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确定的“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前期已相继启动了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汽车超标维修治理企业维修质量执法检查、国Ⅲ标准车用燃油销售环节的质量执法检查、黑烟车专项整治活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市一季度全市黑烟车举报投诉为8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近一半。(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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