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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 市民如有建议可到公示厅提 依据规划方案要求,青岛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主要沿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分布,形成“面、线、点”结合的户外广告布局体系。 “面”主要指沿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等范围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线”主要指沿市、区级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商业路段设置的户外广告,包含157个路段 ;“点”主要指沿允许设 而在招牌设立方面,严禁在建筑物楼顶面、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位置设立招牌。 市辖七区的各个路段均设立了户外广告的宜设区和限设区。 当天公示的方案还将各个商业中心户外广告涉及的路段予以公示。据了解,这次公布的规划方案仅是初步方案,从4月25日开始面向市民进行公示,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到市规划局公示厅提出。本版文/记者 王爱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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