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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1-04-26 17:12:05

    留言板 您好。有如下疑问,请帮忙解答:

    超速违章或违反信号灯违章,如果是其他车辆违章,正好拍下另一台非违章车辆,如何进行事后查验,拍照系统的准确性是否可靠?

    刘琪华 这位网民朋友,您好,我们现在使用的视频抓拍系统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对抓拍摄像机的设置和车道的布局是相吻合的,一次成像和多次成像技术是对不同违法行为专门设置的,抓拍的违法车辆号牌是自动识别的,不存在关联到其他未违法车辆的情况。如您确实对个案有异议,可以到就近的交警部门查询。

    留言板 请问刘队长,我去年购买了一辆外地别克赛欧,是2004年的,能否过户到青岛来?如果能怎么办理手续?

    刘琪华 您好,根据《青岛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转入机动车需到环保局进行尾气检测,达到国Ⅲ标准后,才能到市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

    留言板 刘队长及新闻网工作人员:您好!

    现在道路交通状况正日益改善,但作为普通的道路使用者,我们依旧在生活中发现各种各样的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我想知道的是:市民如何可以更加有效的举报违章?提供数码照片及视频是否可作为举报的证据?市交警部门有没有渠道可以接受群众举报?市交警部门是否能保证举报人的隐私?

    刘琪华 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民有权向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举报,举报时应当提供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违法行为人的相关情况,可以提交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市民举报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取证,对违法事实确凿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留言板 尊敬的刘支队长,您好!1、现在青岛市的机动车每天都在增加,但我们的停车场却在减少!希望能够出台相应法规,除交通主干道外 ,支流道路的马路一侧划线均可顺向停车。而现在有些交通主干道甚至快速路都有车辆乱停放现象,毕竟车总是要找到地方停放,如果可以打包回家的话,我想没人愿意放在街上贴罚单。2、东西快速路和行鞍快速路经常发现有禁行运行,尤其是土石方车、军车。不知道我们的监控是否24小时运行,是否有人在监控。3、交警还是应该以摩托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以方便迅速到达现场。4、交通高峰时段,除市南区外,其他区几乎见不到交警指挥。5、交通指挥是一门科学,不是谁穿着警服在那里一站就可以的,希望可以加强业务培训,解决某些越有警察越堵车的现状!6、请集中整顿一下公交车辆。除了土石方车就属他们最横,都可以去开救火车!

    刘琪华 网民您好!您提出的有关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我认为非常必要。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市政府已经将行车难、停车难问题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组织专人进行了调研,近期将进一步强化对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步伐。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一步挖掘了道路两侧的停车潜力,随着我市停车场逐渐增加,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数量将会逐步减少,做到还路于民。对于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通行禁行路线以及公交车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始终将其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此外,我们目前正在着手开展交通民警的勤务改革,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提高民警的出警速度。谢谢

    abkkk 警察同志好。我觉得现在审车新车2年然后1年然后半年然后强制报废。这个规定有点太强制了。现在油价这么贵私家车行驶里程都很短。有的车大部分时间放在车库里。所以车况很好。 我想可以借鉴美国等的标准。私家车一年或两年审验一次。如果技术状况没有问题。就可以一直使用。 道路上跑的车不应当全是新车。就像建筑一样老的也有保存价值。

    刘琪华 您好这位网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会认真研究,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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