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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中小学收费标准 学生校服费规定上限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2011-04-24 15:11:48

    本报济南讯 4月22日,省物价局公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学生装费小学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每套不高于100元,高中每套不高于120元。具体价格由各市物价、教育部门在不高于省定价格的基础上合理核定。

    此次明确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费、午休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其中伙食费和校车费由学校向自愿享受该服务的学生收取,午休费由向小学、初中学生提供集中午

休服务的学校收取,但应安排专门床位,指定专人管理,无专人管理的不得收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可据实收取,收支公开,但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

    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学生装费,严禁学校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等。学校因教学需要确需购买的,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同时,规定学校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辅导班和学科竞赛,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重点班、特长班、补习班等,实施有偿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和体检费用应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记者 赵小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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