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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家境比较贫穷,一个人大老远从河南来青打工,好不容易在城阳一家超市找到一份送货的工作,原本该好好把握,却因一次酒后乱性猥亵幼女而导致入狱。记者昨天获悉,党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幼女回家路上遭黑手 2010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城阳某社区居民张女士下班后,突然发现7岁的女儿萍萍(化名)跟平时不太一样,闷闷不乐一句话也不说。张女士觉得奇怪,追问之下,女儿道出实情。原来,萍 送货工酒后猥亵幼女 随后,警方根据萍萍的叙述,找到了党某,经萍萍辨认,党某就是亲她的男青年。警方了解到,党某家住河南三门峡市,在城阳某社区一家社区超市干送货工。小伙平时为人不错,干活也勤勤恳恳,就是有一点,已经28岁了,还一直没有结婚。平时,党某经常给超市送货,在社区进进出出的,小区居民也都认识他。事发当天下午,党某酒后来到小区单元楼,在楼梯拐角处遇见了放学回家路经此处的萍萍,借着酒劲,对她进行了猥亵。 酒后犯罪入狱一年 到案后,醒酒的党某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也非常后悔,如实向警方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党某猥亵未满14周岁的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党某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党某有期徒刑一年。(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