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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山之石 巴菲特也喊税负不公 中国中低收入者贡献了个税近2/3,相反,美国10%的富人纳了71%的个人所得税。新加坡更甚,占人口总数20%的新加坡富人贡献了93%的个人所得税,个税基本都由富人承担。 谈到个税改革,不少人援引各国税负数据对比,认为西方国家的个税体系最合理。对此,岛城业内人士认为并不尽然,西方国家个税体系有先进的一面,也有不公的一面。
“从表格可以看出,月薪8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都省了很多税。”税收专家说,月薪8万级别,也就是年薪近百万的纳税人,在此次调整后,需要多交税。 不过,即便是年薪达240万-600万,月薪达20万-50万的纳税人,调整后每月也只需多交400元而已。总体来说,富人多交的税并不多。 ● 关键词 税级 个税调整谁“省钱”谁“费钱” ? 个税草案另一大改变就是“税级”的改变,自有个税起就一直适用的9级累进制改成了7级。岛城税收专家表示,起征点提高,高收入和低收入者都受益。但是“税级”调整,可以看出草案的意图: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专家说,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5%和10%是典型的低税率档,它们范围扩大了,意在让更多普通工薪族享受到低税率。”而取消40%税率后,直接将这个范围并入45%税率范围,可以说是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 为了让市民看清自己属于“减免”的范围还是“多征”的范围,记者以12个不同收入个案的个税增减对比来说明。 1.月薪2500元 改革前,(2500-2000)×5%-0=25元改革后,0元 省25元 2.月薪3000元 改革前,(3000-2000)×10%-25=75元改革后,0元 省75元 3.月薪4500元 改革前(4500-2000)×15%-125=250元改革后(4500-3000)×10%-75=75元 省175元 4.月薪5000元 改革前(5000-2000)×15%-125=325元改革后(5000-3000)×10%-75=125元 省200元 5.月薪7500元 改革前(7500-2000)×20%-375=725元改革后(7500-3000)×10%-75=375元 省350元 6.月薪10000元 改革前(10000-2000)×20%-375=1225元改革后(10000-3000)×20%-525=875元 省350元 7.月薪20000元 改革前 (20000-2000)×20%-375=3225元改革后(20000-3000)×20%-525=2875元 省350元 8.月薪50000元 改革前(50000-2000)×30%-3375=11025元改革后(50000-3000)×30%-3525=10575元 省450 9.月薪70000元 改革前(70000-2000)×35%-6375=17425元改革后(70000-3000)×35%-6525=16925元 省500 10.月薪100000元 改革前(100000-2000)×40%-10375=28825元改革后(100000-3000)×45%-14525=29125元 多交300元 11.月薪200000元 改革前(200000-2000)×45%-15375=73725元改革后(200000-3000)×45%-14525=74125元 多交400元 12.月薪500000元 改革前(500000-2000)×45%-15375=208725元改革后(500000-3000)×45%-14525=209125元多交400元 岛城富人税收贡献不过半税务局管得最严、最细致的是“工资薪金所得”,但细数富人财富积累有多少来自“工薪”?这一悖论一直考问着个税体系的公平性!本周刚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但是,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高收入群体在税收中的贡献不过半,还不及中低收入者贡献得多。公认的“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大环节的监管漏洞造成了富人税负率低。 个税收入四成多来自富人 个税增长了多少固然重要,但谁缴的更加重要。此前一项调查显示,我国65%的个税来自工薪阶层,与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源结构有差别。特别是富人阶层纳税偏少。青岛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记者昨天查阅了最新的2010年个税数据:2010年我市46亿元个税收入中,“工资薪金”项目所得占30亿元,约70%。而同期的年所得12万元申报数字是,有4万多人收入超过12万,共申报年所得额134.08亿元,应纳税额20.51亿元。 用20.51除46粗略计算可以发现,在全市个税收入中,来自富人群体的约占44.5%。从这个比例上看,青岛的富人税负率高于全国水平,税负公平性相对较高。 不过,记者就此咨询有关业内人士时,也有人发表了不同意见,认为年收入刚过12万元的也应属于工薪阶层,“有的人自己收入15万元,要养一家人,根本不能算作富人群体”。这样计算,富人群体的税收贡献率会更低。 富人收入很神秘 为什么富人税负率不如穷人?岛城税收专家表示,目前“工资薪金”收入是最容易被监管、也是管得最严密的环节。然而,多数高收入者财富不是来自于“工资薪金所得”,他们的财富更多是来自“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3个环节的收入监管近年来一直在抓,但漏洞仍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数字上看,申报人数最多的仍是工资薪金所得,后面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这3个环节漏洞多主要是信息不能共享。”地税局有关人士说,国外监控收入较好的国家,比如美国,股市、楼市的个人收入与税务局都是共享的,“而在国内一直没有大的突破。” 富人“避税”花样多 与三大收入统计环节漏洞多,富人收入不透明相伴的是,富人比普通工薪阶层更“强势”,他们会运用各种方法避税。 “我的个人收入可能不少,但从不发到我个人账户上,所以我缴个税很少。”经营地产公司的刘先生坦言,公司就是他的,他的所有个人消费都是从公司走:房子是公司名下、车是公司名下、吃饭是公司报账、电话是公司报账、差旅是公司报账……简而言之,几乎所有个人消费都可以通过发票到公司报销,以“经营成本”的名义摊销,不但一分钱个税不用缴,而且可以折算成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据我所知,很多老板都这样做。”刘先生说,尽管都是用于个人消费,普通工薪族花的钱都是“税后”的,一分个税不能少;而老板和公司是一体的,老板花的钱属于“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所以绕开了个税。他承认,这是一种不公平,但坚持认为是合理避税。 记者了解到,富人避税的方法不止一种,以上所述只是最简单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