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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弹琴强迫杀人法被骂 当事教授回应(图)

来源:山东商报 2011-04-11 14:55:28

  网友为何会嘲讽专家?王忠武: 公众只选与己立场相近观点

  药家鑫案引发众多关注,包括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南开大学副教授、著名青年学者熊培云,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内,通过微博、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文/记者陈学超 实习生 姜雪  贺卫方:“株连九族”言论令我震惊

  针对最新一期《南都周刊》刊发的专栏文章《要以公众狂欢的形式处死一个人吗?》,贺卫方教授在个人微

博中表示:“拙文已明确说,如果披露的信息都属实,依据今天的刑法和司法实践,药若不判死刑,难说是一个公平的判决。”

  贺卫方同时表明,专栏文章的批评主要针对孔庆东教授,“他的‘株连九族’之类的言辞令我震惊。”

  “你若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检索视频,看看我这位同事的全部评论。虽然充满了对于杀人者的全部义愤,但我不得不说,他的话语不仅经常充满自行矛盾,而且本身也洋溢着暴戾之气。网友的跟帖也大多是叫好欢呼。我们当然可以依法判决一个人死刑,但是否可以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我们的同类?”贺卫方说。

  熊培云:潜在的报复是在比坏

  在《重新发现社会》、《自由在高处》等著作中,青年学者熊培云多处倡言废除死刑。药家鑫案,熊培云再次在微博中论及死刑存废。就此发表的10条微博中,熊培云表示:“你们(主张杀药者)以为既然杨佳可杀,那么药家鑫同样可杀。而我认为杀了药家鑫同样救不了下一个杨佳被法庭所杀。这种潜在的报复实际上是在比坏。”

  在熊看来,更为负责任的做法是促成张药两家和解,不让张家活在仇恨的伤痛里。“你们说杀药是还张家以正义,我却说此正义是‘嗜血的正义’。当一个孩子失去妈妈,另一位母亲又失去儿子,两家永无和解之日。而你们满足了想要的正义感,什么也未失去。”

  王忠武:公众为何会嘲讽专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着重分析了公众嘲笑专家为何会蔚然成风。

  这需要从两方面看待。一是公众不能苛求专家,所谓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有专长的人。“姚明只能打篮球,聂卫平只能下围棋。你不能要求姚明的围棋下得和聂卫平一样好,同样不能要求聂卫平的篮球打得像姚明一样棒。”公众需要树立科学的专家观。

  同时,王忠武指出,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一部分专家过于从众媚俗,社会参与感太强,与自己无关的专业领域也要参与也要讲,结果暴露了自己的知识局限性,一旦公众受过类似专家的害,吃过专家的亏,便会产生对专家的极大不信任。“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忠武说。

  具体到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遭“围殴”,王忠武分析,公众只会有选择性地接受与自己的阶层、立场相近的观点,一旦专家观点与上述条件不符,就会自然而然地站到相反一方,这很容易造成网络暴力。另外,网络传播的属性决定了网民不需要对自己参与其中造成的网络暴力负责,这也加剧了类似情况的出现。

  韩洪刚:多方语境错位

  《时代周报》评论员韩洪刚在评论文章中指出,李玫瑾的表达、药家鑫杀人案、公众的理解之间发生了语境错位,以致出现了李玫瑾遭“围殴”现象的发生。

  文章认为,李玫瑾对药杀人行为的解释在学理上并非无稽之谈,但在尚未做符合学术规范的系统研究之前,仅凭一个电视台提供的视频,就即兴做出分析,显然失之严谨。另外,李玫瑾还没有考虑到其技术话语与法制语境的适宜性。公众对李玫瑾的解释看作是为药脱罪,同样失之过当。这种误解主要来自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心理定势,即司法又是由于受到权力的左右而丧失公正,专家却常常为司法不公做“合理化”辩解。另外,李所使用的“强迫行为”这一解释性概念,与药的辩护律师使用的“激情杀人”这一辩护性概念,在字面意义上很容易被混为一谈,在人们的头脑中“并置”,成为通通是为药家鑫的罪行做辩护。

  公众把李玫瑾的解释看作是在“为药家鑫脱罪”,也未免失之过当。事实上,李玫瑾的解释指向的是犯罪嫌疑人杀人行为的“可理解性”。她的分析是有价值的,正如李玫瑾所指出,时下家庭教育中缺失“心理抚养”,光培养孩子的能力是不够的,一定要培养人性,以避免下一个药家鑫。但公众却把这种“可理解性”理解成了“可辩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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