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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短短一天之内,就有几百家网站和论坛进行转载。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关注。网民纷纷质疑:导游诱导游客购物提取巨额佣金的“潜规则”为何难以断根? 曝光 导游佣金明码标价 该《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声称,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捡到 记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几个旅游购物点商品的导游佣金提成都被明码标价:蚕丝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叶,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还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比4比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据了解,除了司机以外,旅行团一般由两名导游服务。地陪是当地接团导游,负责领路、讲解、订餐、订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飞机或大巴等远途而来的全程陪同导游。 此外,表格还用加黑斜体字写道:“亲爱的陪同:带团辛苦,请务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违反政策,按300%的比率处罚,多次出现,开除公司处理。请慎重为之。谢谢!” 多数网民对此都有切身体验,因此《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案例 一件丝绸套装 导游可抽220元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游抽取佣金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导游以外,旅行社也会分到营业额的10%作为提成,在年终统一结算。 他举例说,以杭州—乌镇—上海两日游为例,旅游购物的“规定动作”少不了杭州的丝绸和乌镇的菊花茶。“如果一件丝绸套装的价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规定,旅行社可以从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导游平分”。 按照这位业内人士的指引,记者来到位于杭州的一家丝绸公司。发现该公司内同样的丝绸制品比普通超市的价格要贵出30%左右。售货员告诉记者,这里不能还价,主要做的是旅行团生意。 进展 浙旅游局开始调查 记者就此来到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公司副总经理王莉说:“新世界国旅在企业管理、导游管理方面非常规范,不存在这样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负责人也没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们初步判断这张表格不是从我们这里流传出去的。”王莉同时也承认,《佣金分配表》的确反映了旅游业长久以来的乱象和痼疾。 目前,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委等主管部门高度关注此事件,并开始着手调查。 现状 导游“自负盈亏” 在杭州经营旅行社十多年的徐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旅行社的毛利率不到7%,净利率更只有0.6%。 他说,国内一般中小型旅行社的导游带廉价团,没有薪水和补贴,收入全靠佣金,还得自己缴纳“五险一金”。更有甚者,旅行社会在导游带团前向导游收取“人头费”,以此规避风险,反而让导游“自负盈亏”。 中国旅游研究院博士杨彦锋说:“旅游行业准入门槛低、秩序混乱、旅行社低价竞争、导游人力与薪资等问题相互交织,互为因果,构成了一个复杂、涉及中国旅行社行业特殊发展现实的问题。” 杭州市旅委质量监督所葛永明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争取客源,旅行社争相推出低价团吸引游客。而即便“零负团费”,也是各旅行社需要尽力争取的。 ■治理建议 推动佣金合理化 据悉,国家已经出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零负团费”。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断绝佣金现象。 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张建融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阳光下运行,推动佣金的合理化。”事实上,上海、云南等地已经试水,对导游拿佣金采取“公对公”制度,即将购物商店的部分利润通过旅行社分配给导游。 实行导游工资制 杨彦锋建议,彻底改变导游私拿佣金现状,旅行社实行“导游工资制”或许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出路。“实施导游工资制并加以业绩奖励,将导游收入由‘暗’转‘明’,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导游的行为”。 改善导游生存环境 此外,专家一致认为,改善导游的生存环境也迫在眉睫。在国内,为了节约成本,与导游保持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而不是正式的聘任关系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数。“导游相对所‘挂靠’的旅行社,是处于弱势。”杨彦锋说。(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