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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日电 (记者王欢、李小波)山东省暨济南市红十字会4月1日在济南举行追思会,悼念那些为了他人健康及医学事业发展而捐献遗体的逝者。 4月5日中国将迎来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清明节。在济南长清福寿园遗体捐献纪念碑前,近百名遗体捐献者家属和山东大学医学院的学生代表手拿菊花,低头哀思,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敬献花圈。随后,捐献者家属和学生代表一起瞻仰了纪 山东省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志民介绍,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2712名社会人士报名志愿捐献遗体,其中已有372位实现了捐献,目前全省为这些捐献者在济南、青岛、济宁、淄博四市建了4处纪念碑或纪念林。 志愿者荣绍林在追思会现场说:“做有意义的事,活得有意义,捐献遗体也算是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 2003年3月1日,山东颁布《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规定被捐献的器官或遗体将用于器官移植、科学研究和医学专业基础教学等。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今年山东遗体捐献者人数增加了18%。但遗体捐献的数量仍不能满足科研和医学需求。 王志民介绍说,山东各级红十字会今后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弘扬奉献精神和道德文明,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遗体捐献。此外,要强化对医学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管理工作,确保捐献遗体“透明使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