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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医疗机构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近期集中对辖区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2011年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组织、制度,人员培训,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的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控制措施,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医疗废物处置与医院污水处理等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7家医疗机构大多能按要求规范和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但是有的医疗机构在培训方面存在欠缺,相关资料还不够完善,在消毒方面存在某些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下达督导意见书,同时将此次督导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相关单位,并做好后续督导管理,从而不断提升我区传染病防制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