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505】 流浪街头的一家人请王区长救救俺一家人!!!!!!!!! 王区长,你好!去年3月26日我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野蛮强迁(冠县路57号)有现场照片为证!!!家具及所有生活用品不知去向!!!家庭装修全部被砸!!!!至今一年以来我们全家到处流浪,无家可归!!!烦请王区长给我们找回我们的全部家当,还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家!!!!!!! 答:您好!经调查,冠县路57号21户居民唐进铎,房屋建筑面积41.61平方米,系已购公房,该户一家三口及其兄60多岁(未婚)居住该房内。快速路三期自2009年10月26日实施拆迁以来,该户要求两套房屋安置为由拒绝搬迁,该户的要求已远远超出《青岛市拆迁管理条例》及快速路三期拆迁补偿方案,未达成拆迁协议。为此,区拆迁办于2010年1月29日行政立案,于2月2日进行调解,2月9日下达行政裁决,2月28日下达强迁听证通知,3月3日下午进行强迁听证,3月9日下达了限期搬迁通告,于2010年3月26日依法实施强迁。强迁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由拆迁承办单位通知该户居民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选定安置房源。 【贴号:519】 无家可归的一家人!!!!!救命啊!!!王区长!!!救命!!!! 去年的今天,我们们全家有一个虽然小但是很温暖的家!!!至今整一年,我们全家整整流落街头整一年!。。。。。。造成这可悲的一切的原因就是在我全家毫不知情的的情况下,我们合法而温暖的小家被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带领一帮社会人员对我家采取了极其野蛮的非法强迁(有现场照片为证)屋内一切全部被砸!所有家具及生活用品全部不知去向!。。。。。。我们全家现在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80高龄的老父亲郁闷而逝)!无家可归!我现在是只有死路一条!!!跪请王区长救命!救命!救命!!!!!!冠县路57号一居民 答:您好!经调查,冠县路57号21户居民唐进铎,房屋建筑面积41.61平方米,系已购公房,该户一家三口及其兄60多岁(未婚)居住该房内。快速路三期自2009年10月26日实施拆迁以来,该户要求两套房屋安置为由拒绝搬迁,该户的要求已远远超出《青岛市拆迁管理条例》及快速路三期拆迁补偿方案,未达成拆迁协议。为此,区拆迁办于2010年1月29日行政立案,于2月2日进行调解,2月9日下达行政裁决,2月28日下达强迁听证通知,3月3日下午进行强迁听证,3月9日下达了限期搬迁通告,于2010年3月26日依法实施强迁。强迁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由拆迁承办单位通知该户居民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选定安置房源。 【贴号:520】 市北区曹县路118号3单元屋顶漏水问题何时能解决啊 市北区曹县路118号3单元屋顶一下雨就漏水,向居委会和房管所都反映过,一直没人解决,2011年雨季就要到了,请王区长给与关注并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问题,谢谢 答复:您好!您反映的曹县路118号3单元漏雨的问题。我们正协调辖区内的居委会,启用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来解决,若维修基金金额不足,需由居民分摊不足部分维修费用,希望居民能够配合做好维修工作。 问题进展情况:3月17日前,区房管处又对该处房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落实该处房屋由青岛立信物业公司管理,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实行物业公司管理的房屋,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组织业主实施房屋维修。房管处大名路房管所已及时联系了社区居委会说明情况,由居委会联系物业公司及时处理。 【贴号:525】 星光515 Re:关于合肥路阳光山色小区孩子无法入小区幼儿园事宜 政府鼓励就近入园,但本小区的孩子在没有关系没有送礼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入园的机会。小区的老人只能带着孩子穿越车流如梭的合肥路等几条路去其它幼儿园,外边的孩子则要在家长的车接车送下大量出入本小区,这就形成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公开,公平,公正是现在和谐社会的基本法则,我们希望幼儿园能以该原则为本,实行公开现场报名,我们不希望幼儿园以只接受电话报名为幌子进行暗箱操作!有了和谐的小区,才会有和谐市北,和谐的社会! 答:您好!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与小学的不同,小学属义务教育,应无条件接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而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是幼儿园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幼儿,额满为止。阳光山色小区幼儿园属市实验幼儿园分园,每年3月下旬会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明确公布招生电话,面向全社会招生适龄儿童,由于受名额所限,所以不能满足全部家长的需求,请家长理解。对于接送幼儿的车辆给小区的交通和安全带来的影响,教体局要求幼儿园积极与小区物业配合管理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 问题进展情况:3月9日至11日,区教体局分管学前教育的副局长和托幼办主任分别于数次到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山色分园,就小区业主要求其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本小区幼儿入园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幼儿园已经根据小区居民的要求及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调整了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已基本与小区居民达成共识。同时居民反映的接送幼儿的车辆带来的影响问题,幼儿园已做改善,与业主达成初步共识。 【贴号:527】留言板 福岭小区早市 福岭小区附近早市设在主干道宁安路两侧,商贩的车辆加到早市购买物品的车辆停在马路两侧,本马路为多个小区的主要出入通道,通过车辆繁多,且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经常造成道路的拥堵且人流混在车流中造成不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加以论证,在保证周边居民方便买菜的同时,保证道路的畅通,保证行人、行车的安全 答:您好!此路段早市是原福岭早市因廉租房工程建设原因临时搬迁过来的,待廉租房建设完成后早市将尽快回迁,预计今年五、六月份即可回迁,届时将彻底解决早市占路经营影响交通问题。回迁前,我区执法局将责令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对早市进行规范,并将配合交警部门加大对乱停车的管理力度,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问题进展情况:日前,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交警市北大队、洪山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与双峰实业公司、福岭农贸市场、公交巴士七队等相关部门人员在洪山坡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对该区域占路经营、占路停车、违规行车、卫生脏乱等问题的成因进行了研判,并提出了具体初步整治意见,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联合整治,根据所拟定的整治方案,各部门在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规范的同时,还将联合对附近物业小区内部车流状况进行调研,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力争达到内外合一、通行顺畅的交通秩序。 【贴号:533】 市北难民有什么比失去家园更可悲的事情吗??? 请王区长帮忙还我们一个温暖的家!!!无家可归,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冠县路57号一居民!!!!! 答:您好!经调查,冠县路57号21户居民唐进铎,房屋建筑面积41.61平方米,系已购公房,该户一家三口及其兄60多岁(未婚)居住该房内。快速路三期自2009年10月26日实施拆迁以来,该户要求两套房屋安置为由拒绝搬迁,该户的要求已远远超出《青岛市拆迁管理条例》及快速路三期拆迁补偿方案,未达成拆迁协议。为此,区拆迁办于2010年1月29日行政立案,于2月2日进行调解,2月9日下达行政裁决,2月28日下达强迁听证通知,3月3日下午进行强迁听证,3月9日下达了限期搬迁通告,于2010年3月26日依法实施强迁。强迁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由拆迁承办单位通知该户居民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选定安置房源。 【贴号:537】 小叶一片Re:反映市北区合肥路阳光山色幼儿园徇私舞弊 强烈要求幼儿园积极响应国家的就近入园号召,彻底解决外来入园儿童接送车辆和人员给小区带来的交通及生命财产方面的安全隐患 答:您好!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与小学的不同,小学属义务教育,应无条件接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而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是幼儿园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幼儿,额满为止。阳光山色小区幼儿园属市实验幼儿园分园,每年3月下旬会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明确公布招生电话,面向全社会招生适龄儿童,由于受名额所限,所以不能满足全部家长的需求,请家长理解。对于接送幼儿的车辆给小区的交通和安全带来的影响,教体局要求幼儿园积极与小区物业配合管理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 问题进展情况:3月9日至11日,区教体局分管学前教育的副局长和托幼办主任分别于数次到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山色分园,就小区业主要求其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本小区幼儿入园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幼儿园已经根据小区居民的要求及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调整了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已基本与小区居民达成共识。同时居民反映的接送幼儿的车辆带来的影响问题,幼儿园已做改善,与业主达成初步共识。 【贴号:547】 XJL78拆迁分房问题 市北王区长您好:我是博山路57号503户戴均湫。原面积49.87平方,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范围内的,本次拆迁不光是为了东西快速路也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但是这次异地安置对我并没有做到改善,原因有以下几点:拆迁补偿对我就非常不合理:1.半地下室及分户的拆迁补偿都和我们一样。2.在签协议时有一部分拆迁户比我多一份协议,叫补充协议3.补充协议分为:(1)补充协议里直接多给本次拆迁户8—20万元不等。 (2)补充协议里直接指定房源及面积。(3)补充协议里直接指定两套房子。我是不是也应该享受到补充协议里应有的补偿?4选房时没有面积限制。(5个平方及半地下室的都选到130—260平方不等的房子。到应该选大房的拆迁户就没有的选择了)。王凤田局长在东西快速三期工程现场答疑材料明确答复中明显体现到选房还是有面积限制的。到我选房时就是没得选择了,只剩瑞昌路的房源了,首先面积不符,接着就是户型及采光通风方面都没有达到改善居住环境他们现在给我答复就是这些房子,我不能接受,原因不光以上几点,还有就是我的家庭比较复杂,我和我对象的父母都跟我们一块生活,再加上我有两个孩子,房子小我们确实无法居住,老人年纪大身体又不好,一点都离不开人照顾,两个孩子年龄又小,也同样离不开照顾,这个情况我已多次向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反应过。一直没有给我满意的答复。我们全家就靠我对象一个人挣钱维持生活,我也没有工作,除了这次机会,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改善我们一家人的居住环境。本次拆迁给我们造成的影响非常大,因拆迁造成我无法很好的照顾老人及孩子,造成老人去年生病住院,及我无法工作,全家人精神损失如何补偿?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说法。 以上对我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都是事实,他们可以不承认,但我都有事实证据和证人。我不想通过媒体及司法来解决这件事。我一个老百姓要求并不高,我就是要我应有的大房,130平方以上的大套三房,或两个套二房(原因是现在的房屋公摊面积也比较大)。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难处,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使我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等待答复的老百姓 联系电话:13589301061谢谢2011.03.02 答:您好!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本项目拆迁工作。在公证处、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本项目拆迁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违规分户问题检察院正在查处,未给予拆迁补偿,个别有阁楼或其他附属设施的居民签订补充协议、给予补偿,未发现违规补偿情况。由于本项目按照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选房,拆迁居民须按照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择安置房屋,安置房屋面积不受拆迁房屋面积限制,但每户仅限安置一套房屋。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积极协调联系大户型安置房源,经区领导研究后用于解决特殊情况居民。 【贴号:553】 0532米Re:山东路107号何时能回迁? 着甚急?那不正盖着吗?也见过性急的---可没见过这么性急的! 责任单位:开发局 答:您好!山东路107号计划2012年底前竣工回迁。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我区立即指派相关负责人到山东路107号改造项目现场,召开现场调度会。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并按照计划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按期竣工。 【贴号:560】蓝蓝的天蓝蓝的梦噪音扰民到底有没有人管? 我家住台东国美后面,一到周末,商家的促销声、音乐声不绝于耳,简直让人受不了,找城管吧,他们来了声音就小些,一走就又恢复了,简直没治了。 答: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由于台东商圈周边商家林立,商业竞争激烈,许多商家为宣传、促销商品,就采取利用节假日期间在商店门前,借助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促销活动这一商业行为。对于台东国美音响噪音扰民一事,区城管执法局也曾多次责令台东国美等商家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减少音响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台东商场周边宣传活动扰民现象的查处力度,对不听劝阻,造成噪音扰民的商家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问题进展情况:区城管执法局于2011年3月12日再次到台东国美电器商场门前检查,未发现音响噪音现象。区城管执法局会继续加强对此处的巡查管理。 【贴号:576】 无语 特色区里的“特色街” 尊敬的王区长,关于台东八路、大名路以及附近的占路经营和环境脏乱差问题我已经不想多说什么了,年年反映、年年不动,365天天天如此,说什么治理?我们天天生活在这里,怎么没看到他们所说的行动?更不用说效果了!我看他们是在梦中治理的吧!我们对你属下的城管和街道已经失去了信任,您也不要再相信他们向您报告的什么了,如果您有时间亲自下来走访一下这里生活的居民,一定会给你一个和你所掌握情况截然不同的惊讶!他们总是推来推去,就是不干实事,你们不是有治庸计划吗?治他们一个保证好一双!如果您都指挥不动他们那么我们就无话可说了!还是那句话,我们只看效果,不听说话! 答:你所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区非常重视,召开整治联席会议,拿出了整治方案,采取定人不定点,定时与不定时,巡查与蹲守、整治与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对台东八路、大名路周边占路经营和环境卫生进行不间断整治,还居民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问题进展情况:3月15-17日,集中对营口路市场周边的经营业户再次进行了规范,让居民有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贴号:579】山山 南山市场的环境期待改善 领导好!台东的南山市场,想必领导们并不陌生吧,那里的卫生环境真是连农村的卫生环境都差,用“脏乱差”来形容一点不过分,和猪圈差不多,真是给青岛市丢脸,在外埠人的眼里,青岛是座美丽干净的城市,但是,南山市场的环境不免让人家对青岛刮目相看,你们就不能想想办法解决一下,热烈欢迎你们去看看,去体验一下啊,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让你们在那里居住的话,你们会满意吗?!!! 答:您好!南山市场地处台东商圈,是市区内一个较大的海鲜批发市场,每天客流量非常大,造成南山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作为地处老城区的老市场,基础设施比较陈旧,海水和泥沙长期积存,导致排水设施经常堵塞;二是部分业户自觉性不高,违规占路经营、乱倒垃圾污水,导致环境脏乱;三是大部分卖家买家乱停车,占用道路装卸货物,乱堆乱放,造成交通拥挤堵塞。 对于南山市场的环境现状,我们是高度重视的,近几年来先后多次组织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公安(交警)、工商、环保和市场管理所等职能部门对南山市场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整治。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南山市场周边道路市政设施维护与建设,增加垃圾清扫次数,加大城管、交通、工商、环保的执法查处力度,督促市场管理部门规范管理,力争南山市场周边环境有所改善。 问题进展情况:近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登州路街道办事处对南山市场业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责令各业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将门前卫生打扫干净。登州路街道办事处增派保洁工人,增加南山市场道路的清扫次数,有效治理南山市场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 【贴号:588】 qisland Re:关于合肥路阳光山色小区儿童无法进入本小区幼儿园的事情 顶,要建设和谐社会呀! 答:您好!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与小学的不同,小学属义务教育,应无条件接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而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是幼儿园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幼儿,额满为止。阳光山色小区幼儿园属市实验幼儿园分园,每年3月下旬会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明确公布招生电话,面向全社会招生适龄儿童,由于受名额所限,所以不能满足全部家长的需求,请家长理解。 问题进展情况:3月9日至11日,区教体局分管学前教育的副局长和托幼办主任分别数次到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山色分园,就小区业主要求其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本小区幼儿入园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幼儿园已经根据小区居民的要求及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调整了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已基本与小区居民达成共识。 【贴号:599】 supershi铁山路 铁山路妇幼搬迁后,原址有何规划?16号周边有无拆迁计划? 答:您好!铁山路妇幼为医疗卫生用地,由市卫生局管理。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我区立即与市卫生局管理进行了沟通,市卫生局暂时还没有对其进行拆迁改造的计划。 【贴号:615】 宫廷八宝粥 最低生活费 崇汇商贸有限公司待岗工资太低了每月210元现在的物价水平怎么生活要求给加点钱 答: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非常关注。根据青岛市的相关劳动政策法规规定,从2004年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又不能给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的,视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支付待岗工资,待岗工资的具体数额为青岛市从业人员最低工资的80%,并由单位从中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您单位只支付您210元待岗工资的做法,显然违背了相关劳动政策法规的规定。我们将安排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市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83902703。请您速与大队联系。 问题进展情况:上述反映情况,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贴号:641】留言板 人行道违法停车 市北区整治人行道违法停车有哪些措施? 答:您好,为了使违法停车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进行,市北城管执法局制定了以宣传发动为先导,以调查摸底为基础,以先行试点为样板,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后再逐步推开的整治工作方法步骤。首先,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送温馨提示和在《都市便民报》开辟“人行道违法停车整治专栏”,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公开发布对人行道停车的整治措施,曝光人行道违法停车的信息,形成了整治人行道停车的浓厚氛围。其次,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对全区可设置临时停车泊位道路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报区政府研究后,由区畅通办、文明办牵头,区建管局、执法局、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路段统一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已在南京路、延吉路、延安二路、热河路、馆陶路、敦化路、延安一路等道路的人行道施划临时停车泊位550余个。同时,对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占压盲道、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乱停车辆及时劝说清理,对司机不在现场的张贴违法停车告知书,并在交警部门支持下,严格落实对有违章记录车辆不予年检措施。 问题进展情况:3月4日,市北城管执法局召开人行道违法停车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中,对管理人行道违章停车以来所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对现存的困难进行了研究;对进一步做好人行道违章停车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会议中确定的下步工作重点,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对我区主次干道的巡查管理力度,对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占压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的违章停放车辆及时劝说清理;对司机不在现场的张贴违法停车告知书。在加强对已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的同时,对符合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再进行调查摸底,经区政府研究后,再增加一部分临时停车泊位,已缓解停车难的现状。同时,提出人行道停车严重区域增设隔离设施的建议。 【贴号:645】 留言板你好区长:中央商务区重要地理位置的吴兴一路,二路周边片区何时拆迁? 你好区长:中央商务区重要地理位置的吴兴一路,二路周边片区何时拆迁? 您好!该片区商务区控制性规划已经批复,在控规中,吴兴路、南京路、延吉路、吴兴二路围合区域统一规划为商务区A-3-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在青岛中央商务区规划时,市政府、规划局考虑规划的统一性,将延吉路以北的上述区域纳入商务区范围,并保持行政区划不变。由于该区域具体拆迁模式、改造模式等均未确定,且是以商务区为主体还是以市南区政府为主体操作也未确定,故我管委尚未对该区域列拆迁计划,但区政府、商务区对该区域一直在保持关注,一旦确定了具体模式,将第一时间同各位居民沟通。 问题进展情况:吴兴一路及周边区域行政管辖隶属市南区,但是在中央商务区的规划范围内,启动该区域的拆迁需要与市南区有关部门协调,因此该地段目前尚未列入中央商务区的拆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