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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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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21 11:02:2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362

    xjj118114关于东西快速路三期拆迁问题

    市北王区长您好:我是博山路57503户戴均湫。原面积49.87平方,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范围内的,本次拆迁不光是为了东西快速路也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但是这次异地安置对我并没有做到改善,原因有以下几点:拆迁补偿对我就非常不合理:1.半地下室及分户的拆迁补偿都和我们一样。2.在签协议时有一部分拆迁户比我多一份协议,叫补充协议3.补充协议分为:(1)补充协议里直接多给本次拆迁户820万元不等。 (2)补充协议里直接指定房源及面积。(3)补充协议里直接指定两套房子。我是不是也应该享受到补充协议里应有的补偿?4选房时没有面积限制。(5个平方及半地下室的都选到130260平方不等的房子。到应该选大房的拆迁户就没有的选择了)。王凤田局长在东西快速三期工程现场答疑材料明确答复中明显体现到选房还是有面积限制的。到我选房时就是没得选择了,只剩瑞昌路的房源了,首先面积不符,接着就是户型及采光通风方面都没有达到改善居住环境他们现在给我答复就是这些房子,我不能接受,原因不光以上几点,还有就是我的家庭比较复杂,我和我对象的父母都跟我们一块生活,再加上我有两个孩子,房子小我们确实无法居住,老人年纪大身体又不好,一点都离不开人照顾,两个孩子年龄又小,也同样离不开照顾,这个情况我已多次向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反应过。一直没有给我满意的答复。我们全家就靠我对象一个人挣钱维持生活,我也没有工作,除了这次机会,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改善我们一家人的居住环境。本次拆迁给我们造成的影响非常大,因拆迁造成我无法很好的照顾老人及孩子,造成老人去年生病住院,及我无法工作,全家人精神损失如何补偿?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说法。以上对我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都是事实,他们可以不承认,但我都有事实证据和证人。我不想通过媒体及司法来解决这件事。我一个老百姓要求并不高,我就是要我应有的大房,130平方以上的大套三房,或两个套二房(原因是现在的房屋公摊面积也比较大)。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难处,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使我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等待答复的老百姓 联系电话:13589301061谢谢2011.03.02 

    答:您好!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本项目拆迁工作。在公证处、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本项目拆迁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违规分户问题检察院正在查处,未给予拆迁补偿,个别有阁楼或其他附属设施的居民签订补充协议、给予补偿,未发现违规补偿情况。由于本项目按照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选房,拆迁居民须按照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择安置房屋,安置房屋面积不受拆迁房屋面积限制,但每户仅限安置一套房屋。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积极协调联系大户型安置房源,经区领导研究后用于解决特殊情况居民。

    【贴号:363

    xjj118114关于东西快速路三期拆迁回迁问题

    市北王区长您好:我是博山路57503户戴均湫。原面积49.87平方,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范围内的,本次拆迁不光是为了东西快速路也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但是这次异地安置对我并没有做到改善,原因有以下几点:拆迁补偿对我就非常不合理:1.半地下室及分户的拆迁补偿都和我们一样。2.在签协议时有一部分拆迁户比我多一份协议,叫补充协议3.补充协议分为:(1)补充协议里直接多给本次拆迁户820万元不等。 (2)补充协议里直接指定房源及面积。(3)补充协议里直接指定两套房子。我是不是也应该享受到补充协议里应有的补偿?4选房时没有面积限制。(5个平方及半地下室的都选到130260平方不等的房子。到应该选大房的拆迁户就没有的选择了)。王凤田局长在东西快速三期工程现场答疑材料明确答复中明显体现到选房还是有面积限制的。到我选房时就是没得选择了,只剩瑞昌路的房源了,首先面积不符,接着就是户型及采光通风方面都没有达到改善居住环境他们现在给我答复就是这些房子,我不能接受,原因不光以上几点,还有就是我的家庭比较复杂,我和我对象的父母都跟我们一块生活,再加上我有两个孩子,房子小我们确实无法居住,老人年纪大身体又不好,一点都离不开人照顾,两个孩子年龄又小,也同样离不开照顾,这个情况我已多次向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反应过。一直没有给我满意的答复。我们全家就靠我对象一个人挣钱维持生活,我也没有工作,除了这次机会,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改善我们一家人的居住环境。本次拆迁给我们造成的影响非常大,因拆迁造成我无法很好的照顾老人及孩子,造成老人去年生病住院,及我无法工作,全家人精神损失如何补偿?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说法。以上对我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都是事实,,他们可以不承认,但我都有事实证据和证人。我不想通过媒体及司法来解决这件事。我一个老百姓要求并不高,我就是要我应有的大房,130平方以上的大套三房,或两个套二房(原因是现在的房屋公摊面积也比较大)。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难处,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使我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等待答复的老百姓 联系电话:13589301061谢谢2011.03.02 

    答:您好!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本项目拆迁工作。在公证处、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本项目拆迁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违规分户问题检察院正在查处,未给予拆迁补偿,个别有阁楼或其他附属设施的居民签订补充协议、给予补偿,未发现违规补偿情况。由于本项目按照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选房,拆迁居民须按照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择安置房屋,安置房屋面积不受拆迁房屋面积限制,但每户仅限安置一套房屋。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积极协调联系大户型安置房源,经区领导研究后用于解决特殊情况居民。

    【贴号:371

    明明521中央商务区辽阳西路1--5号是否有拆迁计划?

    王区长,你好!近年来市北区的发展青岛市民有目共睹,尤其是中央商务区的超前发展更是日新月异.而辽阳西路1--5号与CBD整体环境格格不入,那请问此处有无拆迁计划?谢谢

    答:您好!目前正在对该区域进行拆迁评估测算,尚无明确拆迁时间表,一旦确定了拆迁计划,将第一时间同各位居民沟通。

    问题进展情况:目前辽阳西路1--5号尚未列入商务区拆迁计划。

    【贴号:382

    留言板山东路135(中央商务区内,公平衡器对面)何时拆迁

    王区长您好,我们是山东路135号的居民,早在建快速路时我们这块就规划要拆迁,一直没拆,现在划入了中央商务区,前年曾经进行过摸底,后来就没有下文了,听说公平衡器今年要拆,不知山东路135号何时能拆,谢谢王区长。

    责任单位: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答:您好!目前正在对该区域进行拆迁评估测算,尚无明确拆迁时间表,一旦确定了拆迁计划,将第一时间同各位居民沟通。

    问题进展情况:山东路135号区域土地属于杭鞍快速路匝道预留用地,该项目归属市有关部门管辖,要启动此区域的拆迁需要同市有关部门请示协调。目前,正在与市相关部门协调,尚未确定拆迁时间。

    【贴号:395

    留言板新永安医院问题

    新永安医院设在居民楼下,其主要是开展老年临终护理业务,周围居民对此意见很大,一是该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及护理垃圾影响居民生活安全,二是该医院在半地下室,光照等也不符合在此住院的老年健康,三是按照有关规定,该性质的医院也不应该在居民楼下开展此类业务。强烈建议王区长过问并解决此事!

    答:您好!新永安医院是一家一级综合医院,同时也是洪山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该院于福岭小区2003年交付使用时成立,方便了当地居民就医。该院医疗垃圾由青岛洁诚公司按时上门收取。区卫生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该院存在违反医疗垃圾处置规定的行为。该院属一楼网点,在申请设置时,并未违反《医疗机构管理规定》。鉴于居民反映开展老年临终关怀业务的问题,区卫生局非常重视,将对此进行论证,必要时举办听证会邀请专家、居民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问题进展情况:针对《民生在线》居民群众反映新永安医院在居民楼下开展老年临终护理业务问题,区卫生局高度重视。为保证居民反映情况得到有效落实,卫生局医政科于区长上线当日下午即到该院进一步了解情况,分管局长于315日下午约见新永安医院院长,就居民反映的问题及如何解决进行了研究。本着尊重居民意见和维护该院现有入住老人权益的原则,卫生局拟采取如下措施。1.取消该院临终关怀诊疗科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自科目取消之日起,不得再开展此项业务。2.该院现有老人12名,均无自理能力,医院将继续提供护理服务,行使护理院的职责。如老人出现临终情况,医院将及时转出。3.加大对该院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确保规范经营。

    【贴号:416

    解围 关于合肥路阳光山色小区孩子无法入小区幼儿园事宜

    目前小区配套的幼儿园,本小区孩子的孩子进不去,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而且现在国家正在着手解决入园难的问题,希望有领导能给予重视,解决本小区孩子入园难的问题。

    答:您好!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与小学的不同,小学属义务教育,应无条件接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而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是幼儿园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幼儿,额满为止。阳光山色小区幼儿园属市实验幼儿园分园,每年3月下旬会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明确公布招生电话,面向全社会招生适龄儿童,由于受名额所限,所以不能满足全部家长的需求,请家长理解。

    问题进展情况:3911日,区教体局分管学前教育的副局长和托幼办主任分别数次到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山色分园,就小区业主要求其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本小区幼儿入园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幼儿园已经根据小区居民的要求及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调整了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已基本与小区居民达成共识。

    【贴号:426

    留言板吉林路拆迁

    王区长:吉林路拆迁启动已经一年了,但现在仍然没有动工,我们担心30个月后能否按时回迁。听说这期间有些变故,您能否谈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让我们也心里有数。谢谢!

    答:您好!泰山路吉林路改造项目是我区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目前正加紧实施拆迁。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将积极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若不能按时回迁,将按规定向居民发放超期过渡费。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与开发单位积极对接,督促项目加快拆迁工作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期回迁。

    【贴号:429

    车站男人新侨花园和福岭家园2期身后脏乱差!!!!!

    青岛最脏的地方就在新侨花园和福岭家园2期身后,请领导去看一看,真是给美丽的市北区丢脸!杨家群难道真到不归青岛管吗??!!!

    答:您好!新侨花园和福岭家园2期身后地处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情况与市区相比确实较差,当地街道办事处曾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下一步,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另一方面,着手研究对该区域整体整治的计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该处环境卫生面貌将逐步得到改善。

    问题进展情况:314,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处进行了清理。

    【贴号:446

    wangsuqin冠县路61号拆迁

    冠县路61号吴勇刚的房子去年被非法拆迁,至今尚未签订补偿协议。请区长给以关注,并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办理,以解因拆迁而无家可归之苦。

    答:您好!经了解。冠县路61号房屋系吴勇刚与荣若汉共有,拆迁时该房屋由荣若汉居住,并办理交房手续。由于两产权人就拆迁补偿问题存在分歧,迟迟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两产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与拆迁单位签订协议、进行补偿。

    问题进展情况: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明确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办理拆迁相关手续。

    【贴号:449

    留言板市北区2011年拆迁改造计划

    请问王区长:2011年市北区详细的拆迁改造计划。以及近3拟的改造规划 

    答:2011年我区将启动大港纬四路、汽车零部件厂、广饶路两侧等14个项目拆迁工作,对延安三路太清路、大连路南侧、长山路等20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将逐步完善前期手续,启动拆迁。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我区对2011年计划拆迁的14个项目进行了梳理,督促土地整理单位尽快完成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按计划启动拆迁。对已进入前期工作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并与市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加快推进规划方案论证工作,待方案确定后,尽快启动拆迁。

    【贴号:452

    alles夹岭沟小区改造的问题,一次次承诺一次次变成空话大话。领导们不会食言而肥吗?

    夹岭沟小区改造的问题:已经提了很多年了,领导们难道就不怕食言而肥?去年说要整改,忽悠了半天,弄了一半的豆腐渣工程以后,说没钱了,剩下的就不改了。7号楼南面的荒草没到过年放鞭炮就引燃。很多楼前面都是悬崖,前几天不乏车辆开下去的恐怖事件。到了雨季根本没有办法出门。前几天下水管道又一次爆裂,大块的分辨流淌的满小区都是。小区说要绿化,去年春天把大家种植在花园里面的花草都拔掉了,说要统一整改种植。现在百姓的花草不种了,剩下的荒地用来长满荒草!! 我们要求:告诉我们,小区改造什么时候开始,具体到哪一天开始,而不是笼统的”近期开始“,如果不按照规定开工,应该找谁反映。我们打过无数次1234市长热线了,效果不是很明显。领导们相互推诿,很是可笑。还有就是财务公开,改造小区用的钱都拿出来公示,让大家都明白。别做面子工程了,拔掉花草长野草,楼道问题是不是也应该管理一下?还有物业,赶紧换了吧。领导们别闭目塞听了!!别拿了百姓的钱做豆腐渣工程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连豆腐渣都没有看见。忠言逆耳,别拿百姓当豆包!! 谢谢!

    答:您好!今年市北区计划对夹岭沟小区进行绿化提升、补修道路,增加新的花坛,实施立体绿化。目前绿化部分的施工队已经入驻小区开始施工。

    问题进展情况:315,绿化施工的平整场地部分已经完成。

    【贴号:475

    twyg有关快速路3期拆迁分房的问题

    尊敬的王区长:我是快速路三期东三片的拆迁居民。我要反映的是市北区开发局在拆迁分房中的一些问题。拆迁时,拆迁办给我确定的房屋补偿款为67.2万元,签订房屋安置协议时,我选择的是房屋安置。20101216选房时,拆迁办分房处以房源不足和选房顺序号排后为由,拒绝向我提供与拆迁款相当的房屋,仅向我提供一套位于四方区隆盛家园小区总价款为62.5万元的60平米带阁楼的房屋。 拆迁前,我家的房屋是繁华地段的门头兼住房,全家人全靠利用门头房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拆迁后分给我家的住房只是60平米带阁楼的房屋,一家四口人居住显得十分拥挤,尤其是我母亲80多岁,偏瘫卧病在床多年,经常需要去医院检查治疗,根本不适合居住在顶楼。现在我一家人还居住在临时租赁的房屋中,面临着生活的窘境。我多次向市北区开发局反映此事,但拆迁办分房处一直拖延塞责,曾提出让我在剩余安置房选房,但剩余的安置房的金额远远低于政府承诺给予我的拆迁补偿金。在建设快速路三期涉及我家房屋拆迁时,我和家人都支持政府的拆迁决定。作为一名守法的公民,我个人也不愿多次到政府上访,更不是无理取闹,一是上访影响了我和家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是上访也浪费了政府大量公共资源,增加了政府行政成本,更破坏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之所以多次到政府反映此事,只是想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也应该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讲求和谐”的原则,严格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与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分配给我与拆迁补偿金额相匹配的房子。如果没有与偿金额相匹配的房子,也希望政府能体谅我家的实际困难,分配两套合计金额与我拆迁补偿金额相符的房屋。 

    答:您好!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安置房屋若作为商品房,与拆迁补偿款价款相当。为让利于民,快速路三期项目安置房屋以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价格出售给拆迁居民,故安置房价款低于拆迁补偿款。由于本项目按照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选房,拆迁居民须按照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在剩余房源中选择安置房屋。若安置房屋价款低于拆迁补偿金,差额部分将向被拆迁人进行发放。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区开发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积极协调联系大户型安置房源,经区领导研究后用于解决特殊情况居民。

    【贴号:482

    danjisimba感谢市北政府—海泊河规划—

    海泊河北侧台柳路小区花好月圆回签,让我们住上了新房,万分感激市北区政府,王区长。现在台柳路南侧,海泊河33号地块又准备拆迁,又是老百姓的一大喜事。这里请王区长在规划海泊河33号地块的时候,关注一下台柳路花好月圆小区底层住户的采光问题。小区2号楼前面如果再建高层,则当光问题相当严重。这里想问一下王区长33号地块的规划是什么,特别是原党校处是否可以建一座花园,如果建住宅,请建低层。谢谢 

    答:您好!海泊河33号地块改造项目正在实施拆迁,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下步将进行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方案是由市规划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完全符合规划法规。因此,请这位网民放心,市规划局审批规划方案时会对周边日照进行分析,按照规划法规审批的。

    问题进展情况:下线后,我区立即与市规划局进行了沟通,市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对周边日照造成较大的影响。

    【贴号:489】刀鱼梢子 伊春路福岭早市何时迁走???

    伊春路的福岭早市长期占路经营,四车道的马路成了两车道,过往车辆苦不堪言。请问王区长,福岭早市何时搬迁,迁往何处?

    答:您好!此路段早市是原福岭早市因廉租房工程建设原因临时搬迁过来的,待廉租房建设完成后早市将尽快回迁,预计今年五、六月份即可回迁,届时将彻底解决早市占路经营影响交通问题。回迁前,我区执法局将责令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对早市进行规范,并将配合交警部门加大对乱停车的管理力度,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问题进展情况:日前,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交警市北大队、洪山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与双峰实业公司、福岭农贸市场、公交巴士七队等相关部门人员在洪山坡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工作联席会议,对该区域占路经营、占路停车、违规行车、卫生脏乱等问题的成因进行了研判,并提出了具体初步整治意见,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联合整治,根据所拟定的整治方案,各部门在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规范的同时,还将联合对附近物业小区内部车流状况进行调研,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力争达到内外合一、通行顺畅的交通秩序。  

    【贴号:496

    斗争到底11 Re:关于合肥路阳光山色小区儿童无法进入本小区幼儿园的事情

    阳光山色幼儿园是小区配套幼儿园,凭什么不优先小区的孩子入园呢?外面的小孩跑到小区里面来上幼儿园,而小区里面的孩子却要到外面的幼儿园去接受教育。这对小区里面的孩子是多大的创伤啊

    答:您好!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与小学的不同,小学属义务教育,应无条件接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而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是幼儿园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收适龄幼儿,额满为止。阳光山色小区幼儿园属市实验幼儿园分园,每年3月下旬会在网站发布招生信息,明确公布招生电话,面向全社会招生适龄儿童,由于受名额所限,所以不能满足全部家长的需求,请家长理解。

    问题进展情况:3911日,区教体局分管学前教育的副局长和托幼办主任分别数次到市实验幼儿园阳光山色分园,就小区业主要求其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本小区幼儿入园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经过多方努力,目前幼儿园已经根据小区居民的要求及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调整了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已基本与小区居民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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