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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9.3万元买回新车,本来心情不错的青岛王先生第二天就感觉郁闷,原来新车不仅在前机盖处有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凹痕,车体上还有一处颜色有明显差异。用车不到一个星期,车辆的两个前座椅居然都不能自由移动,前门窗玻璃也吱吱嘎嘎升不到位。“朋友都问我是不是买了辆旧车。”昨天王先生将此事投诉给本报,称自己想要退车,而经销商则表示,汽车这种商品也没有“三包”规定,被排斥在“包修、包换、包退”规定之外。 新车全身都是“病” 王先生介绍,他是在去年7月27日购买了这辆国产品牌的跨领域SUV,车价9.3万元。“当时买车时就这一辆,下午5点多,从展厅内提了车。”王先生说,可第二天挂车牌时发现了问题。这辆车的前盖上有一处凹痕,而在车的左后侧,有一块油漆与其他部位颜色明显不同。 前天下午,王先生带记者看这辆给他带来诸多烦恼的车。让他没想到的是,车开了不到一个星期,又发现了更多毛病,前后刹车异响刺耳、前后避震器都漏油。“座椅都没法前后移动,电动车窗一开吱嘎吱嘎响,打开油箱盖,里面还是生锈的。”王先生说,诸如此类的毛病还有不少。“朋友都问我,这买的是辆新车吗?”王先生说。 经销商只承诺维修 王先生说,自己开始要求维修、更换,销售商都答应得不错,也维修了刹车系统、天窗等,但车窗玻璃修了几次,现在一开窗还是吱嘎乱响。 上周末,王先生将销售商投诉到辖区的登州路工商所,工商所的任先生了解情况后,给双方作出调解。尽管工商人员看到这辆车也连连摇头,但销售商表示,他们作为厂家在青岛的代表,可以为王先生修车或者向厂家反映,却不能为他退或者更换,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汽车不在商品的“三包”规定内。 汽车不在“三包”内 根据中消协公布的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汽车行业投诉量同比上升51.1%,是所有投诉商品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而早在2004年末,国家质检总局就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但直到今天这份草案仍未能转正。 “这份草案里规定,‘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就这一条来说,不会有经销商愿意的。”本市一家汽车4S店的销售经理表示,如果车辆出现问题,受到损失的就将是经销商,而经销商实际上是在销售厂家的产品,他们就会很被动。(记者 段海鹰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