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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安车改科员月补500元 市公安局机关车辆缩减59%充实到基层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惠州市近日启动公安政法单位车改,具体做法是压缩机关车辆,配强基层车辆,取消干部专车和非警务用车,按职级不同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至2800元不等的公务交通费。经测算和论证,车改完成后市局机关警用车辆保有量将裁减59%。 据悉,惠州作为地级市整体推进公安系统车改,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警用车费居高不下 今年2月底,惠州市启动第五次市直单位车改,对象是惠州市公安政法单位3000余人700多辆车。 据惠州市纪委常委、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张以新介绍,目前惠州市公安局机关的车辆占全部警务用车的30%,存在头重脚轻的现象;警用车费用居高不下,财政负担沉重,部分人员存在公车依赖症,所以公安机关迫切需要车改。 据了解,惠州市公安局机关几乎每个科室都有一辆公车,但一些基层派出所警车不够用。“一些派出所管辖的地方大,人员多,治安情况复杂,出警任务繁重,可能配10辆车都不够用。但是,目前大多数派出所是配2辆车。”基层民警陈警官说,“为此,急需用车的一线警队经常要私车公用或违规使用涉案车辆去破案。” 取消领导干部专车 据张以新介绍,按照惠州第五次车改方案,将压缩机关车辆,配强基层车辆。惠州市公安局机关现有各种车辆269辆,计划留用117辆,压减152辆,减少率为56.5%;市交警支队机关现有各种车辆97辆,计划留用37辆,压减60辆。经测算和论证,车改完成后市局机关警用车辆保有量将裁减59%。这压减下来的212辆车,41辆作报废处理,156辆车调整给基层警队(所),15辆调整给市直车辆缺编单位。这将提高基层的车辆装备水平,并实现未来三年少买甚至不买车。 另外,取消领导专车,组建机关车队;实行警务用警车,非警务用交通费。从2月起,公安政法系统参与车改单位取消领导干部专车和非警务用车,按职务和级别的不同,发放给每人每月500元至2800元不等的公务交通费(车补),其中正处级2800元/月,科长1300元/月,科员500元/月。 张以新说:“这次车改推行顺利,3月16日开始收车,到18日结束;20日前,全面完成第五次车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