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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吃喝玩乐竟抢劫杀人 两凶徒聊城作案3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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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11 11:03:09 山东商报    新闻报料

  喜欢吃喝玩乐,出入娱乐场所,手里缺钱就冒出歪念头来持刀抢劫伤害路人。而就在近日,聊城莘县公安局城关中队最终在聊城市区将犯罪嫌疑人卢某和李某抓获归案。之后,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2010年8月份以来,他们对在聊城东昌府、经济开发区、茌平、阳谷、东阿、莘县等地区连续作案30多起,伤害多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10月31日早晨,莘县公安局城关中队接到报案称,有人在莘县新东环路西发现一男性尸体,尸体上有明显伤痕。接警后,专案组经侦查得知,死者刘志刚为莘县某厂职工,30日上午9点离厂后便不知去向。“死者30日晚8点与工友吃完饭后,独自骑电动车从汽车站向东路经东外环回刘河家中,第二天清晨6时许被人发现死在正庄桥南路西边。民警告诉记者,刘志刚的电动车歪倒在一旁,其身上上衣口袋中一千元被拿,但裤兜中有三千五百元现金没有被拿,后经法医鉴定死因系有利器刺中心脏导致。

  根据得到的信息,专案组立即召开案情分析,并排除了仇杀的可能。在调集了周边地区录像后,终于发现一丝线索。“经过摸排,唯一有价值的线索就是一辆红色摩托车。据目击证人讲述,他唯一看到的就两名男子骑红色摩托车与一路人拉扯。至此,初步认定被害者属被抢劫致死。”专案组民警随即开始拉网式调查走访。

  而正在此时,在阳谷侦查的民警得到消息,10月30日晚7时许,阳谷老南环西首发生一起抢劫案,被害人也是被骑摩托男子拦住,并对受害人腿部多处刺伤,闻讯侦查人员立刻赶往阳谷与被害人见面,并且详细询问被害人发现作案人所持凶器、交通工具、作案人基本特征等与莘县刘志刚被害案目击证人所描述基本一致。于是专案组便把摸排范围扩大到台前、东昌府区、东阿、茌平等周边县、乡。

  经过大量摸排,警方发现在聊城经济开发区居住的卢某、李某有重大嫌疑。“调查发现,这两人有一辆红色摩托且无固定工作,经常吃喝玩乐,出入娱乐场所。于是我们决定对其二人实行抓捕。”破案民警告诉记者,3月2日,专案组果断采取行动二人成功抓捕,当场搜查出18部手机及项链数条,由于这些手机中有一些还有受害人的电话卡,经简单核实,均为被抢手机。后经突审,卢某和李某交代了自己在莘县抢劫刘志刚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交代了自2010年8月份以来,在聊城东昌府、经济开发区、茌平、阳谷、东阿、莘县等地区连续作案30多起,伤害多人。(记者 陈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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