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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彦 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列席了会议。马馼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3月6日《京华时报》)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代表们两次对“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报以热烈掌声。“反腐掌声”充分折射出政府加大反腐力度乃是民心所向。 虽然,“裸官”不见 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监督,从监督的效果来看,公示范围越大,监督效果越好。鉴于此,不妨将“裸官”的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一一公示出来,接受公众监督,让公众清楚谁是“裸官”、拥有多少财产、有没有外逃的资本……也就是说,唯有让“裸官”完全“裸露”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才有可能对“裸官”进行有效的监管。 当然,让“裸官”完全“裸露”的前提是健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国外成功的经验已经证明,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而我国在公务员财产申报与监督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如果基于普适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能勇敢地照进现实,那么,所谓的“裸官”登记管理也就只能走走形式、做做样子而已。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相关机构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议案的答复有了明显的变化——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近日,又有消息称:中纪委正起草财产申报建议稿。但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尽快照进现实,这样,对“裸官”的登记管理才能取得实际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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