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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今年伊始,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第一个获得批准的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关系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系到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大局。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在青岛保税港区开展外国籍干线船舶中转业务,并在外贸、检验检疫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以青岛为龙头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 [案据]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山东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也为港口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山东省是我国北方唯一拥有三个亿吨大港的省份,2010年山东省沿海港口吞吐量达到8.6亿吨,外贸吞吐量达到4.1亿吨。其中青岛港2010年吞吐量达到3.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200万标准箱。青岛港集装箱码头的硬件条件世界一流,现在拥有已建泊位19个,岸线长度超过8000米,桥吊65台,堆场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最大水深超过20米,先进的码头硬件条件吸引了众多船公司挂靠青岛港。 规划中指出,允许外国籍干线船舶在青岛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开展国内和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目前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一是青岛保税港区一期已经正式封关运作;二是在保税港区成立之时,青岛海关已就此项业务开发了专门的操作系统和操作细则,并在中国籍班轮中广泛运用。但是由于《国际海运条例》中关于禁止资班轮在中国沿海港口中进行捎带的规定,致使该项业务仅在部分中国籍船舶中开展,造成北方港口大量货柜转道国外港口如韩国釜山港等,借道出境,致使我国港口国际中转箱量不占优势。 [方案] 1、建议国家部委尽快批复青岛保税港区开展外国籍干线船舶国内和国际中转业务,扩大山东港口国际中转。 2、青岛保税港区虽已具备进口整车功能,但因种种原因,目前仍不能正常进口。建议利用本次国家批复方案的大好机遇,迅速启动青岛保税港区进口汽车整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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