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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在今年“两会”上是一个热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张穹认为,谈社会管理创新不能脱离法治语境。 对于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形势,张穹认为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理念不能及时更新,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解决社会问题,强调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忽视平等的对话协调;在管理中往往与民争利,而不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轻视社会矛盾的预防与及时化解,重“堵”轻“疏”。二是社会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效果差。三是缺乏有效的力量整合,未形成管理合力。四是社会应急管理能力差,处理矛盾缺乏有效机制。 张穹认为,法治在完善社会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基础。法治为社会管理提供一整套制度规则,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范围,同时赋予社会公众应有的权利,一旦发生社会矛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根本。法律作为衡量政府和公众行为最重要的标尺,是规制和解决社会行为的最高标准,通过稳定、明确的制度规范,保障社会在规范化、制度化的框架内运行;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保障。社会管理最主要有3个环节,即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化解。法治能清晰界定各方利益,从源头预防矛盾,在矛盾处理中,法治能提供有效处理机制与措施,并对社会矛盾的处理具有终局效力,实现定分止争。 张穹说,完善社会管理必须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的“硬件”已经具备,下一步要着重加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等“软件”建设,要由关注制度建设的速度和数量,向关注质量和效益转变;由关注法治建设中的制度完善,向关注更广泛的法治实践转变;由关注法律制度本身,向关注制度蕴含的法律价值转变。(记者 张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