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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国枢委员:推进房产税改革应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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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05 12:39:04 人民网    新闻报料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近期,房产税成为民众讨论和媒体聚焦的热点,全国人大财经委日前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支持房产税的大有人在,但同样也有不少持审慎意见者,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辑詹国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推进房产税改革应当慎之又慎。

    事实上,房产税在中国并不是什么新名词,早在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就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但这个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那此次推进房产税改革有什么变化呢?“得把话说严密了,是房产税的重新修正,以前老百姓住房不交税,现在老百姓住房需要交税了,”詹国枢解释道。

    对于那些呼吁和支持尽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论者的初衷,詹国枢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原因,一是可以遏制房价,“这是有道理的,某件东西买的多就要收税多,买的少就收税少,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买的冲动,简单来说就是调节供给和需求的关系”。二是实现公平,“房产用的是国家的土地,不能说有钱就多买,没钱就少买,多买房的多交税,这样少买房或者买不到者心理会平衡”。三是增加收入,过去不征税,如今征收了,而且征收的范围又很广,这对国家和地方财政,无疑是一笔不小收入。

    但推进房产税改革后,到底能不能解决中国楼市存在的问题,效果是否会如大家想象的那般美好,詹国枢认为并不尽然,“前边说的三条要在一定条件下才会实现,如果条件不充分,反而有可能适得其反”,首先是,房产税不一定能减低房价,房屋“刚需”不变,供求关系就不会发生根本改变,炒房者低买高卖的策略不会变,多套住房用于出租的,在房屋成本加大后自然会提高房租;其次,百姓感到最不公平的是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不但低于经济发展整体速度,更远低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相对来说房产税征收只是一个微观环节的调控;最后,按照国外惯例,房产税征收上来,应取之于房,用之于房,所以对政府财政并无多少补益。

    詹国枢 简介: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社原编委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辑(记者 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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