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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离婚妇女与前夫共同生活遭家暴 被开水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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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04 10:49:34 QTV-今日    新闻报料

    【导语】

    三八“妇女节”临近,保护女性权益又成为关注焦点。资料显示,每年全国大约有40万对夫妻离异,其中有四分之一是由于家庭暴力。那么在岛城,夫妻间动辄以拳头说话的情况多吗?面对家庭暴力,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正文】

    下午两点,记者在市妇儿中心“莲姐热线”见到了请求援助的张女士。张女士今年50岁,2007年她和丈夫在法院调解离婚,当时丈夫对她口头承诺这只是假离婚。随后几年,张女士还和前夫生活在一起,但对方却经常对她拳脚相加。

    【同期声】

    张女士(我当时就觉得是不是和我真离婚啊...)

    【正文】

    离婚后,张女士还和前夫一起经营着一家加工部,这段日子,前夫对她的暴力自始至终就没停过,并且愈演愈烈。无意中张女士得知,前夫已经和别的女人重新组建了家庭。

    【同期声】

    张女士(我还打过110,有一次他拿开水烫我......我现在就想......)

    【正文】

    张女士说,面对家庭暴力她之所以忍气吞声,主要是想给两个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丈夫的再婚让她彻底清醒,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律师表示,由于张女士和前夫在法律上已经离婚,所以想追回当时的婚后财产难度很大。

    【同期声】

    何昭鹏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我现在就建议...)

    【正文】

    针对张女士多次被实施暴力的情况,律师表示可以报案,追究其前夫的刑事责任。

    【同期声】

    何昭鹏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正文】

    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在全国2.7亿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但面对家庭暴力,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像张女士这样,最终选择报案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更是寥寥无几。据了解,“莲姐热线”平均每天能接听热线电话三四十起,问题涉及家庭暴力、婚外恋、财产纠纷等多方面,其中家庭暴力占三分之一。

    【同期声】

    市 民(可能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不愿意报警吧)

    市 民(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还是女性的地位低,经济不独立。)

    来玉杰市妇联维权工作室工作人员(提醒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后,第一要报警保护自己,第二要收集证据,第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能协议离婚的,最好能协议离婚。)

    【正文】

    也提醒女性,避免家庭暴力,最根本的还是要保持经济独立;受害女性要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遭遇家庭暴力后,女性一定要说出自己的经历,诉说和心理支持很重要,情况紧急时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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