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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局长忏悔:“金钱诱惑前为己利忘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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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01 14:54:17 检察日报    新闻报料

  忏悔人:郑通卫 

  原任职务: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2009年7月6日,郑通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犯罪事实:郑通卫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以及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277万元;另对177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郑通卫在三亚市检察院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中作的现身说法。

  自知难逃法律的惩罚,便选择了自首 

  2005年底,三亚市一项重要的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定下格局,将16个部门长期管不好、管不了、不想管的17项执法职能归在一起,成立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我受命任执法局局长。 

  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我拼命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近千间,家门因此多次被砸,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这些我都无所顾忌。可是,最后我没能抵挡得住贿赂之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270多万元,从而走到了仕途的尽头,从人生的顶峰摔入谷底。 

  自知难逃法律的惩罚,我选择了自首。交代完自己的问题后,感觉压在心头的一块巨石终于被移走了。 

  自首了,心宽了,可我一点睡意都没有。平时不介意天黑天亮,在不经意中天就黑了,也在不经意中天就亮了,有时真希望黑夜长些,好好睡个懒觉。然而,现在不同,此时此刻时间是生命啊!黑夜为什么这样不解人意呢?难道上天真的故意为难我吗?连个改过的机会都不给我吗?于是,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 

  是党的多年教育,把我培养成人,并让我走上了领导岗位。可如今我却无视党纪国法,走上了犯罪道路。从入狱到现在,我的心里没有一刻平静过,深感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厚爱。可谓春来一月噩梦醒,人生此过惊魂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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