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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辆早餐车,方便实惠,于女士一直觉得这个买卖不错,生意刚走上正轨的她却遭遇“当头一棒”,经营早餐车的凡夫子公司不再和她续签合同。“买车花了3万6,车厢保证金3万,加盟费1万,如今公司却要将车和车厢都收回,却仅退还给我3万元。”昨天上午,市民于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起此事时仍愤愤不平。 于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12月,她通过一则广告了解到凡夫子公司邀客户加盟早餐车生意,下岗的她正好想做个小买卖,于是便盯上了这个生意。“加盟费、买车及租车厢押金近8万元,这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但当初公司向于女士口头承诺可至少续签3年。正是吃了这个定心丸,于女士拿出家中全部积蓄加盟了早餐车。 “起初生意不好,都是四处打游击,半年后才在海丰路上立住脚。看到自己生意红火,公司里的经理眼红了,于是在去年年底再续签合同时却故意使绊子不再续签合同。”于女士说,可“公司说有客人投诉我们家卖的早餐,合同上约定若有顾客投诉,就符合解约条件。可我问是谁投诉时,公司又说不出来。”于女士感到很委屈。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于女士更加气愤。“解约就解约吧,可公司要收回早餐车和车厢,起初答应赔5万元,后来又缩水成3万,说有折旧费,你说这让人生气不生气。”于女士说。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到凡夫子公司的于经理,他表示于女士曾带律师到公司来处理此事,那就让他们走司法途径来解决,至于赔付多少,于经理也没有正面答复。 岛城律师事务所王琳采对此介绍说,凡夫子公司宣称的 “客人投诉”问题,必须要出示相关证据,不能“凭空解约”,于女士对此享有知情权。“如果折旧费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凡夫子公司扣除折旧费就不合理。”王律师说,接下来于女士可以通过民事协议或诉讼解决此事。 (记者 锡复春 实习生 陈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