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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发涨幅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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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2-18 17:23:59 法制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统计局公布房价统计新方案

  网签数据代替房企直报数据

  全国房价涨幅平均数不再发布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国家统计局已经从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的房价统计制度方法。明天,国家统计局将发布依据《新方案》统计的今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

  从本次改革开始,国家统计局就不再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平均数。国家统计局将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数据发布时间也调整为每月18日,比原发布时间延后一周左右。

  房价涨幅平均数不再发布

  《新方案》实施后,国家统计局不再计算和发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的平均数,重点发布各个城市不同对比基期的分类指数和总指数。

  统计局表示,这样做主要有以下考虑。首先,用平均数表示一组数据,具有直观简明的特点。但是平均数在样本值离散程度较大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在个体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往往会削峰填谷,抹平个体间的差异。

  其次,不再计算和发布平均数,重点发布各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既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所在城市房价的具体变化,也有利于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有效调控房价提供服务。

  网签数据代替房企直报数据

  基础数据来源渠道的调整是这次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

  《新方案》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采用样本数据。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解释,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数据齐全。网签数据涵盖了新建商品住宅的全部交易情况。

  二是信息完整。网签数据包含有地址、楼层、价格和金额等详细信息,有助于价格指数的计算。

  三是获取方便。经过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网签数据管理与使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数据提取比较容易。

  ●问答

  多方式结合防二手住宅“阴阳合同”

  问:为什么房价指标分类用90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作为标准?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指标,依据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设置144平方米指标,依据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问:众所周知,二手房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怎么保证二手房价格数据质量?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为确保调查数据来源的代表性、避免二手住宅“阴阳合同”的影响,新方案规定,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通过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调查采集,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总额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选取住宅样本兼顾不同地理位置。(记者 曾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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