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争“十二五”期间重点区域、行业和产业集聚区企业清洁生产实施率达到60%以上,今年将重点推进140户清洁生产企业的建设。 本报讯 市经信委近日出台的《全市推行自愿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年我市将推进140户清洁生产企业的建设,加快实施24个重点示范项目,同时完成清洁生产投资10亿元,实现经济效益30亿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万元GDP能耗为0.77吨,处于国内较低水平,而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重化工业所占的比重较高,未来节能空间不断缩小,节能形势日益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必须进一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以更大力度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 根据该指导意见,我市将组织实施《“十二五”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在重点区域(市内四区及五市企业的沿海、沿河、沿湖区域)、重点行业(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清洁生产标准以及我市实际的21个行业)和重点产业集聚区 (已认定和拟确认43个),突出开展清洁生产“对标、达标”活动,力争“十二五”期间重点区域、行业和产业集聚区企业清洁生产实施率达到60%以上。 根据该意见,我市将在重点区域、行业和产业集聚区,每年确定100户以上重点培育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出台《关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办法》,调整和细化清洁生产审核量化指标,增设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考核指标;发布《青岛市清洁生产对标达标工作指南》,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80%以上的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达到国内平均水平、40%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0%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清洁生产重点示范项目储备库,实现项目网络申报、网络管理,全年储备项目100个以上,并选择投资额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经济和环境效益好的项目,通过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今年将重点支持和实施24个重点示范项目。 (本报记者 林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