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 正文

云南男子当街引爆手榴弹炸伤22人 7年后判6年

1
青岛新闻网 2011-01-13 10:25:33 京华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7年前,云南玉溪新平县建兴乡发生一起爆炸案,一枚当街引爆的手榴弹炸伤22人。近日,新平县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肇事者彭云春有期徒刑6年。

  2003年4月25日下午,正值新平县建兴乡双沟街赶集日,街头发生一起爆炸,导致22人受伤。经新平县公安局鉴定,案发现场产生爆炸的物品系“1967年式木柄手榴弹、爆炸物”。

  经调查,实施爆炸的案犯是当地村民彭云春(男,1976年11月生)。同年5月17日2时许,新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彭云春弟弟家中提取了步枪子弹8发、步枪训练子弹1发、五四手枪子弹1发,导火线1根。这些军用弹药是彭云春的父亲当民兵时带回家的。

  事发当天,彭云春因与他人开农用车相撞后赔了对方50元钱感到不服,邀约对方打架遭追打,遂当街引爆所持手榴弹。事后,彭云春潜逃到版纳、临沧、大理一带打工。其间隐姓埋名,结婚生子。去年8月15日,彭云春自首。

  近日,新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彭云春有期徒刑6年。


相关阅读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上一篇:调查称广州年终奖人均4486元 网友直呼被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