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规定,设立电视、电视台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但最近在山东金乡县北部乡镇的一些居民,却收到了一家莫名其妙的电视台信号,当地人称“山寨”电视台。详细相关情况我们连线山东台记者翁平亚。 主持人:这个“山寨”电视台是怎么被发现的? 记者:前不久,山东金乡县北部乡镇的一些群众在自家电视机里收到了一个台标是“J”的电视信号,也就是“金乡”的汉语首写字母,当然和当地电视台不是一码事。播放的节目大多为电视剧和一些低俗的电影,中间插播大量的性药广告和其它医疗广告。有心的群众就把举报电话打到了广播电视执法管理部门。 主持人:当地广播电视执法部门有没有进行查处,这个电视台是怎么发射信号的? 记者:接到群众举报,1月5号,济宁市广播电视执法人员赶赴金乡县。经过技术手段测向定位,发现信号来自该县内一个通信塔,发射器辐射直径约10公里。执法人员发现,这家非法电视台非常隐蔽,设备也很简单,从通信塔上引下的一根电缆线接入一间房屋内,屋内有一台DVD影碟机,电脑、延时器、发射器、接收器等。通过存储装备,将电视剧、大量低级、庸俗的电影拷入电脑,利用硬盘自动播放系统设定好播放程序后,虽无人看管,但能够定时、有序地播放。执法人员随即攀上信号塔,将发射机拆除,并将全套设备依法没收。据房主王某说,他把这间房屋租给了一个河北人,这个人不定期的到租赁房屋内,大约停留半个小时的时间就离开,至于其它的情况他并不了解。 主持人:利用“嫁接”手段非法发射电视信号,这种行为是否普遍? 记者:执法人员介绍说,这两年这种目前非法电视台开始多了起来,他们向两省交界处转移、向打击较弱的地方转移,有些地下电视台还会“流动作战”,而且设备越来越小型化,隐蔽性更强。从所查获的设备来看,没有任何商标和生产厂家的信息,可见无线电设备生产厂家、广告客户和地下电视台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取证了解到,这是一个犯罪团伙,在金乡只是一个点,他们将顺藤摸瓜,进一步调查深挖这个犯罪团伙。争取把他们早日一网打尽,还百姓一个健康安逸的精神文化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