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设工程呈现“加速跑”的趋势,越来越多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愿望得以实现。
资料图:2011年重庆将新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重庆公共租赁房鸳鸯片区“民心佳园”一角(1月4日摄)。继2010年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后,2011年重庆市将开工新建1300万平方米公租房,进一步加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根据重庆市的规划,从2010年至2012年3年间,重庆市将建设公租房4000万平方米,将解决60万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新华社记者周衡义摄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 这是制度建设的突破。
2006年全国尚有70个地级城市未建立廉租房住房制度,如今,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
这是财政投入的跨越。
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为1336亿元。
2010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在建设任务重、自然灾害多的情况下,取得这一成绩实属不易。
这是惠及民生的体现。
截至2005年底,全国仅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如今,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150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设工程呈现“加速跑”的趋势,越来越多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愿望得以实现。
描绘政策蓝图:住房保障框架日趋清晰
有这样一份标志性文件,注定要镌刻在中国住房保障历史上。
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份文件的最大特点在于,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无疑为解决"住有所居"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文件背后是令人忧心的数据,到2006年底,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还有1000万户,约占城市居民家庭总数的5.5%。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强化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导与核心作用。
自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出台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开始进入建立、完善和有序发展的阶段。(记者 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