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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交警一天查处问题车107辆 罚2万余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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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04 23:05:17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依法查处“黑烟车

    据了解,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专项行动期间将依法查处上路行驶超标排放黑烟的车辆。对上路行驶超标排放黑烟的,公安部门暂扣行驶证,处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维修,取得维修合格证明的方可上路行驶。发现驶入我市外地号牌的客货运输等车辆上路行驶排放黑烟的,公安部门对首次发现的,给与警告并记录在案;再次驶入我市时仍未改正的,按照每辆处以罚款200元。

    举报黑烟车奖励50元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11年,我市以“全民行动,保护蓝天”为主题,继续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公众参与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有奖举报活动,对市民举报的黑烟车,经执法人员依法查实的,每辆兑现奖金50元,举报的方式是将拍摄的黑烟车数码照片发送至邮箱:jbhych@163.com,详情可以登录()市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拨打电话82866056咨询。据了解,2010年,共受理机动车污染投诉举报1433件。 其中,普通举报308件,有奖举报1125件,依法查实黑烟车603辆,兑现有奖举报奖金25850元。

    据了解,截止记者发稿时间,全市环保、公安联合行动共查检查机动车1385辆,发现无环保标志的73辆;处罚14600元;执法人员责令车主及时参加环保检验,申领环保标志后方可到交警部门领回行车证;发现上路行驶排放黑烟的34辆;罚款6800元,全部依法责令限期维修,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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