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元旦两节到来,市民都在节日与朋友一起狂欢,一些KTV、酒店等商家也趁两节火爆起来,但有些商家却趁机动起了歪主意,自行规定了一些如强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等苛刻的条件,让市民很愤慨。记者就此咨询市工商局和消保委得知,商家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市民遇到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想要唱歌得先购物 “那晚我们去唱歌,被练歌房告知除了正常房费外,还必须要在他们的小超市消费一定额 “我当时就觉得这事不太合理,但更可气的还在后面。”胡先生告诉记者,一般200-300元的消费他觉得还能承受,买点小吃和啤酒就够了,所以他就领了张等待卡。但等了1个多小时后,他发现很多比他来得晚的人都有房间了,而自己却一直没排到。胡先生去询问工作人员才知道,如果能在小超市消费600元,他们马上就能安排房间开唱。 胡先生告诉记者,600元的消费他们负担不起了,就选择了去别家消费,但当晚他们去了市内另外几家大型KTV发现,都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消费,最后大家都不愿唱了,聚会不欢而散。 提到投诉马上变脸 记者昨晚7时来到一家KTV,发现已有很多人在排队等候房间,大厅内公告牌上也公示了当天各类型房间的房价,但没有公示胡先生所说的“超市消费”项目。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询问房间时,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没有房间了,前面还有20多批客人在排队。“10分钟后能空出一个中型房间,但需要在我们的小超市内消费满600元才能提前给你。”前台一名工作人员说,如果同意,她可以帮忙给插个号,10分钟后就能进房间。工作人员另外解释,当晚他们的客人太多了,公司内部出台了这种方法来淘汰一些低端客户。 “你们的这项规定有没有公示?”记者仍以消费者身份向工作人员质疑,指出他们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并表示要去投诉。另一名工作人员马上过来表示,希望不要声张,他们可以考虑马上给安排个房间,超市消费的事可以商量。 市民可向工商投诉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我市几家大型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这两天他们生意非常火爆,店内有很多优惠活动,当问及除了正常房间消费,是否有其他必须消费的项目时,工作人员大都比较含糊地说要根据现场选择的房间等项目确定。“这种情况是法律不允许的,消费者遇到这种强制消费的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KTV的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这种情况属于商家的诚信度问题,一般不会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很少接到类似投诉,大部分消费者如果接受不了商家的这些附加消费条件,就会选择放弃消费,所以此类消费纠纷并不多。 (记者 孙启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