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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开选拔干部进入常态化 打破公选限于副职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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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20 15:38:34 《南方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尽管考试是一种让人看得见的“公平”,易于为人接受。但是,公选难免会让一些“考试专业户”得利,如何克服单靠一张试卷、一堂演讲“论英雄”的弊端?这些都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难以回避的问题。

  我省的公选实践表明,不简单地以考试取人、选票取人,综合笔试、面试、述职演讲等传统手段,人机对话、情景模拟等一些先进的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可有效地避免测评结果的片面化。

  总体看来,我

省通过竞争选拔产生的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较高、整体成长情况良好,群众认可度较高,有相当一部分已得到提拔、重用。说明大多数公选干部,过了“考试关”还能再过“实践关”,经得起考验。

  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信息,2000年—2003年公选的6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中,已有17名提任正厅级领导职务、7名得到重用,担任地级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省直单位党组副书记等,提拔、重用合计占总数的38%,比同期晋升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其他干部高出28.4个百分点。

  竞争选拔,是选贤任能的有效途径。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中,也最为干部群众所认可。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选拔方式,提高选拔质量,促进竞争选拔干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

  这些年来,省委推进竞争选拔干部的气魄非凡,力度确实很大。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亲自倡导下,2008年我省实施了“双百”领导干部人才计划,2009年结合省政府机构改革公开遴选38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今年省直部门又以竞争方式公开遴选了1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在省委的推动下,21个地级以上市普遍开展竞争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对此,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反响很好。

  回顾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广东的公选开启了中国潮流。1983年初,一个名叫乔胜利的年轻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报名参加蛇口工业区班子的公开选拔。刚由一名普通干部提拔为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不足两年的他,竟然被破格提拔为工业区党委副书记,成为改革闯将袁庚的助手。当他报名时,他可能没有想到,由此开启的公选潮将加速蔓延和传播,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趋向。

  在“蛇口冲击波”之后,广州、深圳等地积极探索,开始采用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竞争选拔领导干部:1997年广东首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了省教育厅副厅长等副厅级领导干部。1999年3月,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广东进一步大胆创新竞争选拔。特别是2000年机构改革期间,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处级领导职务“全体起立、重新洗牌”,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声势大、范围广、影响深。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多次组织副厅级领导岗位的公开选拔。2008年,在公选百名厅处级领导干部中,广东首创“大评委制”,在全国引起极大关注。而早在1985年5月,深圳蛇口工业区管委会差额选拔,第一届管委会7名成员中,有3位老同志被选票无情淘汰。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差额竞争产生的领导机构,为竞争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初期经验。

  进一步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力度乃大势所趋,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意愿。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均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央印发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完善制度、扩大范围、增加数量,是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力度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要把量的扩张与形式的多样化结合起来,在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公推公选、公开遴选、“两推荐一述评”等多种选拔方式,在各种形式的比较、借鉴中进一步提高竞争选拔干部工作的水平。

  (南方日报记者周志坤 通讯员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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